概念之問的關系有同一關系、屬種關系、交叉關系、矛盾關系和反對關系等。
(一)同一關系
兩個概念在外延上完全重合,這種關系叫同一關系。例如:
①巴黎 法國的首都
②等邊三角形 等角三角形
例①中“巴黎”就是“法國的首都”,“法國的首都”稱作“巴黎”,它們的外延是完全重合的。例②中所有的等邊三角形都是等角三角形,所有的等角三角形也都是等邊三角形,它們從不同的方面反映了同一個對象,外延是完全重合的。例①、例②中的概念關系均為同一關系。
(二)屬種關系
一個外延較大的概念包含著另外一個外延較小的概念,這樣的關系叫屬種關系。其中外延較大的概念為屬概念,外延較小的概念為種概念。例如:
①工業(yè) 重工業(yè)
②樹松樹
例①中“工業(yè)”的外延是一切工業(yè),它包括重工業(yè)和輕工業(yè),因此“工業(yè)”是屬概念, “重工業(yè)”是種概念。例②中“樹”的外延是一切樹,它包括松樹、梨樹、柏樹等,因此“樹”是屬概念,“松樹”是種概念。
(三)交叉關系
兩個概念的外延只有一部分重合,這樣的關系叫交叉關系。例如:
①亞洲國家發(fā)展中國家
②青年編輯
例①中“亞洲國家”里有一部分是“發(fā)展中國家”,在“發(fā)展中國家”里有一部分是“亞洲國家”,它們的外延部分重合,構成了交叉關系。例②中“青年”里有一部分是“編輯”,“編輯”里有一部分是“青年”,它們的外延部分重合,也構成了交叉關系。
交叉關系的概念是由于運用了不同的分類標準而形成的,因此我們在列舉事物時,要注意根據(jù)一定的標準按類列舉。
(四)矛盾關系
兩個概念的外延互相排斥,而它們的外延相加等于它們屬概念的全部外延,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便是矛盾關系。
例如:
①生 死
②動 靜
例①中“生”和“死”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 “生”加“死”等于屬概念“生命”的全部外延,所以“生”和“死”之間的關系是矛盾關系。例②中“動”和“靜”的外延也是互相排斥的,所以“動”和“靜”之間的關系是矛盾關系。
(五)反對關系
兩個概念的外延互相排斥,而它們的外延相加小于它們屬概念的外延,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反對關系。例如:
①白 黑
②富 窮
例①中“白”和“黑”這兩個概念的外延互相排斥,它們的外延之和小于它們的屬概念“顏色”的外延,因此“白”和“黑”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反對關系。例②中“富”和“窮”這兩個概念的外延是相互排斥的,它們之間還存在著“既不富又不窮”的中間概念,它們的外延之和小于它們的屬概念“經(jīng)濟狀況”的外延,因此“富”和“窮”之間也是反對關系。
矛盾關系和反對關系的相同之處是:兩個概念都是指在同一個屬概念下的兩個互相排斥的種概念。它們的區(qū)別在于:兩個概念的外延相加,等于屬概念全部外延的是矛盾關系,小于屬概念全部外延的是反對關系。
五、概念的限制、概括和劃分
概念要明確,是形式邏輯的基本要求之一。所謂明確地闡述概念,就是要闡明各個概念的確切的內涵和外延。為了使概念明確,我們可以通過縮小或擴大概念的外延,以及劃分概念使其外延更加確定。這三種處理,分別稱作概念的限制、概念的概括、概念的劃分。
(一)概念的限制
概念的限制是通過增加概念的內涵以縮小概念的外延,即由屬概念得到其種概念。換句話說,就是增加對事物本質屬性的規(guī)定來縮小概念。例如:
①出版社→音像出版社
②作家→中國作家→中國當代作家→莫言
例①由“出版社”,限制為“音像出版社”,內涵增多,因為“音像出版社”不僅是出版單位,還是專門出版音像制品的單位,在外延方面則由“一切出版社”縮小到“音像出版社”。
例②由作家→中國作家→中國當代作家→莫言,內涵一步步增加,外延一步步縮小。
從邏輯上講,對一個外延較大的概念,可以進行多次限制,但究竟限制到哪一個較小的概念才算達到明確概念的目的,這要看人們在表達和交流思想時的實際需要。概念限制到單獨概念就到極限了.因為單獨概念的外延只反映某一個特定的對象,它是外延最小的種概念,如上例②,限制到“莫言”便已到極限了。
值得注意的是,概念的限制必須在具有屬種關系的概念問 進行,否則就不是限制了。有時候,人們會在單獨概念前加上某種限制詞以突出或強調這個單獨概念所反映的客觀對象的某種屬性或關系,但這并非是增加它的內涵,而是揭示其內涵的某個方面,如“月亮”即使限制為“十五的月亮”,所反映的“月存”這一事物的本質屬性仍然沒變。
(二)概念的概括
概念的概括就是通過減少概念的內涵以擴大概念的外延,即從種概念得到其屬概念。換句話說,就是減少對事物本質屬性的規(guī)定來擴大概念。例如:
①大學生→學生
②優(yōu)秀青年教師→青年教師→教師→人
例①由“大學生”概括到“學生”時,內涵由“讀大學的人”變成“求學的人”,內涵減少,外延則由“一切大學生”擴大到“一切學生”。例②由優(yōu)秀青年教師→青年教師→教師→人,內涵一步步在減少,外延卻一步步在擴大。
從邏輯上講,在一定范圍內,可以對一個外延較大的概念連續(xù)進行概括,但概括到范疇就達到了極限,因為范疇是相關領域內的最高的屬概念,它的外延最廣。如電視→機電產品→物質,概括到“物質”就已達到極限了。
概念的概括也必須在具有屬種關系的概念間進行。如“樹木”可以概括為“植物”,但不能概括為“森林”,“樹木”和“森林”是部分和整體的關系。
(三)概念的劃分
概念的劃分就是根據(jù)對象一定的屬性,將一個屬概念分成若干個種概念。換句話說,就是根據(jù)一定的屬性將大概念區(qū)分為若干小概念。
劃分由三個要素組成:母項、子項、根據(jù)。其中,被劃分的屬概念叫作母項,從母項中劃分出的種概念叫作子項。劃分必須以一定的屬性做標準,作為劃分標準的一定的屬性就是劃分的根據(jù)。母項和子項之問具有屬種關系。
例如,將“人”分為“男人”和“女人”,其中“人”是母項,“男人”和“女人”是子項,劃分的根據(jù)是性別。又如,將“編輯”分為“報紙編輯”“期刊編輯”和“圖書編輯”等,其中“編輯”是母項,“報紙編輯”“期刊編輯”和“圖書編輯”是子項,劃分的根據(jù)是編輯的工作對象。
要注意的是,劃分只適用于普遍概念,而不適用于單獨概念。
六、運用概念時常見的錯誤
(一)概念誤用
①今年的元宵燈會特別熱鬧,到處燈火闌珊。
②外婆倒是健在.可是她身體不好。
例①的錯誤在于沒有了解“闌珊”這個概念的內涵。“闌珊”的本意為“將盡、衰落”?!盁艋痍@珊”乃是一幅衰落景象,同前面的“熱鬧”矛盾。正確的表述應將“燈火闌珊”改為“燈火輝煌”。例②的錯誤在于沒有弄清“健在”的內涵。 “健在”的詞義是“健康地活著”,這同后面的“身體不好”形成矛盾。從上下文來看,作者是將它理解成了“活著”,從而造成了前后矛盾。正確的表述可將“健在”改為“在世”。
(二)概念誤換
青年人要在實踐中經(jīng)風雨、見世面,鍛煉成長;我也堅持這樣做,每天不避風雨地參加體育鍛煉,從不間歇。
本例中出現(xiàn)了前后概念不一致的情況。兩個“鍛煉”,前一個適用的范圍大,通常指人的思想、意志、品格、身體等多方面的鍛煉;后一個適用的范圍小,特指從體育活動中增強體質。此外,前一個“風雨”比喻艱難困苦,后一個“風雨”指自然現(xiàn)象,兩個概念也不同。
(三)誤用集合概念
①他正在翻閉一本科技叢書。
②我從花店買來兩朵花卉,插入花瓶。
例①中的“叢書”是集合概念,不能用“一本”限制,應去掉“叢”字。例②中的“花卉”是花和草的總稱,也是集合概念,不能用“兩朵”限制,應去掉“卉”字。例①②都屬于“誤用集合概念”的錯誤。
(四)概念并列不當
①嚴禁攜帶易燃品、爆炸品、危險品上車。
②今晚上演的劇目有昆劇《牡丹亭》,以及中國古典和民族、民間樂曲等。
例①中“易燃品”、“爆炸品”與“危險品’’之間是屬種關系,是不能并列的??筛臑椋骸皣澜麛y帶易燃品、爆炸品等危險品上車。”或:“嚴禁攜帶易燃品、爆炸品上車。”例②的錯誤是將縣有交叉關系的中國古典樂曲、中國民族樂曲、中國民間樂曲并列在一起。此外,“演出的劇目”應改為“演出的節(jié)目”,因為“樂曲”不在“劇目”范圍內。
(五)概念限制或概括不當
①一開門,就看到門口站著一個我不熟悉的陌生人。
②在這陽光燦爛的夜晚,我仰望星空。
③我國的江河湖泊盛產魚、蝦、鹽、堿等水產。
例①犯了“限制多余”的錯誤,“陌生人”當然是不熟悉的人,用“不熟悉的”去限定“陌生人”這個概念,自然是多余的。例②犯了“限制不當”的錯誤。用“陽光燦爛”限制“夜晚”,導致了邏輯上的自相矛盾。例③犯了“概括不當”的錯誤?!八a”是指“海洋、江河、湖泊里出產的動物、藻類等的統(tǒng)稱”,而“鹽、堿”都屬于化合物,不應該歸為“水產”。
(六)概念劃分錯誤
概念的劃分必須依照一定的規(guī)則,否則就會犯錯誤。
1.混淆根據(jù)
概念每次劃分只能依據(jù)同一個標準,違反這一規(guī)則便會造成混淆根據(jù)的錯誤。例如:
這家相聲劇場的晚場觀眾有公司職員、教師、公務員、學生和不少婦女。
本例犯了“混淆根據(jù)”的錯誤。“婦女”是按性別標準劃分的,“公司職員”“教師”“公務員”“學生”是按職業(yè)狀況劃分的,把它們并列在一起造成了邏輯上的混亂,可改為:“這家相聲劇場的晚場觀眾有公司職員、教師、公務員、學生,其中不少是女性?!?/p>
2.多出子項和劃分不全
在進行概念的劃分時,劃分出的各個子項的外延之和必須等于母項的外延。如果劃分出的子項外延總和大于母項的外延。那么就會犯“多出子項”的錯誤;如果劃分出的子項外延的總和小于母項的外延,那么就會犯“劃分不全”的錯誤。
例如:
①開學了,志愿者們?yōu)橄MW的孩子購置了筆、墨、紙、書等文具。
②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和子女。
例①中,“文具”是被劃分的母項,“筆、墨、紙、書”是劃分后的子項。但實際上,“筆、墨、紙”是“文具”的種概念,而“書”不是“文具”的種概念,這里犯了“多出子項” 的錯誤。例②中,“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和婚姻關系的人,正確的劃分應為“父母、子女和配偶”。此例,子項缺了“配偶”,犯了“劃分不全”的錯誤。
3.子項相容
劃分的子項必須互相排斥。如果不互相排斥,就會有一些對象既屬于這個子項,又屬于另一個子項,引起混亂,造成“子項相容”的邏輯錯誤。例如:
報紙可分為全國性報紙、地方性報紙、綜合性報紙、專業(yè)性報紙、日報和晚報等。
這個例子由劃分的標準不一樣,導致劃分出的子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容的,造成一些對象既屬于這個子項,又屬于另一個子項。如《武漢晚報》。既屬于地方性報紙,又屬綜合性報紙,還屬于晚報。因此,這個例子既犯了“混淆根據(jù)”的錯誤,叉犯了“子項相容”的錯誤。
可見,對概念的劃分,其規(guī)則是互相聯(lián)系的,如果違反了其中某一條規(guī)則,就有可能同時違反另一條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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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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