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地點:應聘人員請?zhí)崆奥?lián)系所報單位,按時到應聘單位報名,如聯(lián)系不上請與昌平教委人事科聯(lián)系。
3.報名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
4.所需材料(復印件請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表(北京市和昌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并填寫報名表一份,并貼好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取消資格;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須注明“北京市常住非農(nóng)業(yè)戶口”并壓蓋公章);
(4)持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復印件及“畢業(yè)生就業(yè)通知書”(派遣證)的復印件(畢業(yè)生就業(yè)通知書到人事檔案中復印);
(5)有教師資格證的須同時提交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6)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
料原件和復印件;
(7)檔案存放單位必須在京,并持存檔單位證明原件。
(二)資格復審
2013年7月25日至26日由教委人事科統(tǒng)一安排復審。復審結果由各單位通知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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