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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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ATA單證冊報關(guān)的進出境展覽品范圍
(1)進境展覽品
A.展示或示范用的貨物、物品、為示范展出的機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展覽者設(shè)置臨時展臺和建筑材料及裝飾材料、供展覽品做示范宴會用的電影片、幻燈片、錄像帶、錄音帶、說明書、廣告等。
B.與展出活動有關(guān)的物品,按展覽品申報:
a.為展出的機器或器具進行操作示范,并存示范過程中被消耗或損壞的物料;
b.展出者為修建、布置或裝飾展臺而進口的一次性廉價物品,如油漆、涂料、壁紙;
c.參展商免費提供并在展出中免費散發(fā)的與展出活動有關(guān)的宣傳印刷品、商業(yè)目錄、說明書、價目表、廣告招貼、廣告日歷、未裝框照片等;
d.供各種國際會議使用或與其有關(guān)的檔案、記錄、表格及其他文件。
上述貨物、物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由參展人免費提供并在展覽期間專供免費分送給觀眾使用或者消費的;
②單價較低,做廣告樣品用的;
③不適用于商業(yè)用途,并且單位容量明顯小于最小零售包裝容量的;
④食品及飲料的樣品雖未包裝分發(fā),但確實在活動中消耗掉的。
C.展覽會中使用,但不是展覽品:
a.展覽會期間出售的小賣品,屬于一般進口貨物范圍;
b.展覽會期間使用的含酒精飲料、煙葉制品、燃料,雖然不是按一般進口貨物管理,但海關(guān)對這些商品一律征收關(guān)稅。
(2)出境展覽品
A.國內(nèi)單位赴國外舉辦展覽會或參加外國博覽會、展覽會而運出的展覽品;
B.與展覽活動有關(guān)的宣傳品、布置品、招待品及其他公用物品;
C.與展覽活動有關(guān)的小賣品、“展賣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