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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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期費與速遣費
如果在規(guī)定的裝卸時間內(nèi)未能將貨物全部裝卸完畢,致使船舶繼續(xù)在港內(nèi)停泊,使船東增加在港費用支出并遭受船期損失,則自許可裝卸時間終了時起至全部貨物裝卸完畢為止,按實際滯延時間向船東支付補償金(罰金),這就是滯期費(Demurrage)或稱延滯費。反之如果租船人在規(guī)定的裝卸時間內(nèi),提前完成裝卸作業(yè),船舶就可提前離港,使船東節(jié)省在港費用并獲得船期利益,對所節(jié)省的時間船方要向租船人按規(guī)定支付一定金額的獎勵,這就是速遣費(Dispatch Money)。程租船合同對這兩種費用,通常按每天若干金額規(guī)定,不足一天按比例計算,具體金額視船舶的運營成本而定。速遣費習慣上為滯期費的一半。
班輪運輸
班輪運輸(Liner Transport)又稱定期船運輸(regular shipping liner),簡稱班輪(liner),是指船舶按固定的航線、港口以及事先公布的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航行,以從事客貨運輸業(yè)務并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班輪運輸比較適合于一般雜貨和小批量貨物的運輸。在國際海運業(yè)務中。除大宗商品利用租船運輸外,大都通過班輪運輸。對于零星成交、批次多、到港分散的貨物,只要班輪有艙位,不論數(shù)量多少,也不論直達或轉船,班輪公司通常均愿承運。加上班輪運輸手續(xù)簡便,為發(fā)貨方帶來方便,而且能提供較好的運輸質(zhì)量,因此,使用班輪運輸有利于國際貿(mào)易的發(fā)展。
班輪運輸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四定”。即固定航線、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對固定的運費率。
來源:www.examda.com 2、“一負責”。即貨物由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運費內(nèi)已包括裝卸費用,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
3、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豁免以及簽發(fā)的提單條款為依據(jù)。
其中“四定一負責”是班輪運輸?shù)幕咎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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