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
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為業(yè)務經(jīng)理,委托其負責與丙公司的業(yè)務往來。2008年4月,甲公司將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業(yè)務經(jīng)理的身份,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下列關于該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合同無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可變更、可撤銷
【答案】B
【解析】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在本題中,乙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買賣合同有效。
【單選題】:
公民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權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對侵權人丙提起訴訟。2008年5月20日,乙因車禍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有關機關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該項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丁應當在( )之前對丙提起訴訟。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
D.2009年3月1日
【答案】D
【解析】(1)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至最后6個月時不可抗力仍然繼續(xù)存在,則應在最后6個月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因此,訴訟時效期間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礙消除,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暫停了2個月,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由原來的2009年1月1日向后順延2個月,至2009年3月1日。
【單選題】:
下列關于訴訟時效中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乙要求甲先清償8萬元,乙的行為僅導致8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甲和乙對丙因共同侵權而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0萬元,丙要求甲承擔8萬元,丙的行為導致甲和乙對丙負擔的連帶債務訴訟時效均中斷
C.乙欠甲8萬元到期未還,丙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甲對丙提起代位權訴訟,甲的行為不會導致丙對乙的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乙欠甲10萬元,甲將該債權轉讓給丙,自甲與丙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之日起,乙的10萬元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答案】B
【解析】(1)選項A:權利人對同一債權的部分債權(8萬元)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2萬元),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2)選項B: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3)選項C: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4)選項D: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而非甲與丙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之日)起中斷。
【單選題】:
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向乙借款5萬元,甲向乙出具借條,約定1周之內歸還;乙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條出具之日起計算
B.甲向銀行借款100萬元,乙提供價值80萬元的房產(chǎn)作抵押,銀行實現(xiàn)對乙的抵押權后,會導致剩余的20萬元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C.甲向乙借款10萬元,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1個月乙因車禍不幸去世,尚未確定繼承人和遺產(chǎn)管理人,訴訟時效期間中斷
D.甲向乙借款15萬元,訴訟時效期間乙通過快遞向甲寄送催款書,快遞簽收單上僅有甲的配偶簽名,不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答案】B
【解析】(1)選項A: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清償期屆滿之日起算;(2)選項B:權利人對同一債權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3)選項C: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的,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4)選項D: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認定為“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1988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jīng)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jù)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趙某要求錢某賠償?shù)脑V訟時效屆滿日應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1)如果當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2)當事人自權利侵害發(fā)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幾個月才知道,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2008年2月8日。
【多選題】:
甲向乙借款1萬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還。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發(fā)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夠產(chǎn)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動向乙表示將在3日內先支付約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專遞發(fā)送催款函件給甲,甲簽收后未拆封
C.甲遇到車禍,變成了植物人,且沒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視為“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2)選項B:應當認定為“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選項C: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4)選項D:與“當事人提起訴訟”具有同等的中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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