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單證制作
任務七 匯票
一、指導內(nèi)容
匯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簽發(fā)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nèi),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jù)。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在目前的全部信用證業(yè)務中,也都由出口商出具商業(yè)匯票。在本次任務中要求學生學會繕制信用證項下和托收項下的匯票。
二、指導步驟及方法
(一)匯票的一般填寫方法:
匯票一般有12項內(nèi)容需要填寫。
1、出票根據(jù)(Drawn under)
填寫開證行名稱和地址
2、信用證號碼(L/C No.)
3、開證日期(Dated)
4、年息(payable with interest @ % per annum)
由結匯銀行填寫
5、匯票小寫金額(Exchange for)
匯票上有兩處相同案底的欄目,較短的一處填寫小寫金額,較長的一處填寫大寫金額;匯票金額一般不超過信用證規(guī)定的金額。
6、匯票大寫金額
要求頂格,不留任何空隙,以防友人故意在匯票金額上做手腳。大寫金額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貨幣名稱,二十貨幣金額。
7、號碼(NO.)
填寫內(nèi)容是制作本交易單據(jù)中發(fā)票的號碼。
8、付款期限(at...sight)
9、收款人(pay to the order of)
在信用證支付的條件下,匯票中收款人這一欄目中填寫的應是銀行名稱和地址,一般是議付行的名稱和地址。
10、匯票的交單日期
指受益人把匯票交給議付行的日期。由銀行填寫。
11、付款人
匯票的付款人和合同付款人不完全相同,要嚴格地按照信用證的要求來填寫,要把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或開征人的名稱和地址全部填上。
12、出票人
習慣上,把出票人的名稱填在有下角,與付款人對應。
(二)信用證項下匯票的填寫
信用證結算方式下的匯票繕制,不僅要嚴格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還要符合匯票的規(guī)范制法。
①出票依據(jù)(DRAWN UNDER)
“出票依據(jù)”是表明匯票起源交易是允許的。一般內(nèi)容有三項: 即開證行名稱、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出票依據(jù)是說明開證行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對匯票的金額履行保證付款責任的法律根據(jù),是信用證項下匯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
?、谛庞米C號碼及開證日期(L/C NUMBER AND DATE)
此欄填寫信用證號碼及開證日期。注意此欄不能錯填成匯票的出票日期。
?、劾?INTEREST)
此欄填寫合同或信用證規(guī)定的利息率。若沒有規(guī)定,此欄留空。
?、芴柎a(NUMBER)
一般填寫商業(yè)發(fā)票的號碼。
?、菪懡痤~(AMOUNT IN FIGURES)
一般填寫確切的金額數(shù)目。除非信用證另規(guī)定,匯票金額所使用的貨幣應與信用證和發(fā)票所使用的貨幣一致。在通常的情況下,匯票金額為發(fā)票金額的100%,但不得超過信用證規(guī)定的最高金額為限。如果信用證金額有“大約”等字樣,則有10%的增減幅度。
?、薷犊钇谙?TENOR)
匯票期限(TENOR)的填寫應按照信用證的規(guī)定。即期的匯票,要打上“AT SIGHT”。在匯票“AT”與“SIGHT”之間的空白處用虛線連接,表示“見票即付”。
如遠期匯票,應在“AT”后打上信用證規(guī)定的期限。
信用證中有關匯票期限的條款有以下幾種:
⑦ 受款人(PAYEE)
受款人又稱收款人(PAYEE),收款人一般是匯票的抬頭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當事人。有的是以出口商或以其所指定的第三者為受款人。在國際票據(jù)市場上,匯票的抬頭人通常有三種寫法:
1、記名式抬頭(DEMONST RATIVE ORDER):即在受款人欄目中填寫:“付給XXX人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 XXX),這種類型的抬頭是最普遍使用的一種。
2、限制性抬頭(RESTRICTIVE ORDER):即在受款人欄目中填寫“僅付給XXX人”(PAY TO XXX ONLY)或“限付給XXX人,不許轉(zhuǎn)讓” (PAY TO XXX ONLY ,NOT TRANSFERABLE)。
3、持票人抬頭(PAYABLE TO BEARER): 即在受款人欄目中填寫“付給持票人”(PAY TO BEARER)。
在國際結算業(yè)務中,匯票的受款人一般都是以銀行指示為抬頭的。
?、啻髮懡痤~(AMOUNT IN WORDS)
用大寫英語文字表示,并在文字金額后面加上“ONLY”,以防止涂改。如:“SAY UNITED STATES DOLLARS FIVE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信用證使用的貨幣、上面所使用的小寫金額應與大寫金額相一致。
?、岣犊钊思案犊畹攸c
匯票的付款人(PAYEE)即匯票的受票人(DRAWEE),也稱致票人。在匯票中表示為“此致XXX”。凡是要求開立匯票的信用證,證內(nèi)一般都指定了付款人。如果信用證沒有指定付款人,按照慣例,一般做成開證行為付款人。填制匯票的一般做法是
⑩出票人簽字(SIGNATURE OF DRAWER)
(三)托收項下匯票的填寫
托收結算方式匯票的填制,有九個項目需要填寫:
1、托收匯票須在出票條款欄內(nèi)或其他位置加注“FOR COLLECTION”。
2、 匯票號碼(NUMBER),一般填寫發(fā)票號碼。
3、小寫金額(AMOUNT IN FIGURES):即托收總金額,也就是發(fā)票金額;先打幣制,緊接著是以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小數(shù)點后保留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應端正地打在虛線內(nèi),不得涂改。
4、 出票地點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一般由銀行代填。
5、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TENOR AND MODE OF PAYMENT),支付方式一般為D/P 或者 D/A ,填寫在 AT 的前面,付款期限應填寫在 AT 與 SIGHT 的中間。如遠期見票后60 天,則填“AT 60 DAYS SIGHT”;如為“即期”,則為“AT*****SIGHT”。
6、“收款人欄目”一般填寫托收銀行。
7、大寫金額(AMOUNT IN WORDS),先打貨幣名稱,再用英文大寫表明托收金額,大小寫應相一致。句尾加打一個“ONLY”。
8、付款人(DRAWEE),即匯票右下角的“TO”欄,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填寫買方(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9、出票人簽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在匯票右下角打出或蓋上出口方公司名稱并由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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