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特別附加險包括:
(1) 進口關稅條款(Import Duty Clause)。
(2) 艙面貨物條款(On Deck Clause)。
(3) 拒收險條款(Refection Clause)。
(4) 黃曲霉素險條款(Aflatoxin Clause)。
(5) 易腐貨物條款(Perishable Goods Clause)。
(6) 交貨不到條款(Failure to Deliver Clause)。
(7) 出口貨物到香港(包括九龍在內(nèi))或澳門存?zhèn)}火險責任擴展條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
(8) 海關檢驗條款(Survey in Customs Clause)。
(9) 碼頭檢驗條款(Survey at Jetty Clause)。
特殊附加險包括:
(1) 戰(zhàn)爭險條款(War Risk)。
(2) 戰(zhàn)爭險的附加費用(Additional Expenses War Risks)。
(3) 罷工險條款(Strike Risk)。
補充:倉至倉條款:是指保險人的承保責任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發(fā)貨人倉庫開始,直到該項貨物被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為止。
1.“倉至倉”(W/W)條款是:
A. 承運人負責的運輸責任起訖的條款
B. 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責任起訖的條款
C. 出口人承擔的貨物品質(zhì)擔保責任起訖的條款
D. 適用于各種險別的條款
答案:B
2.下列不屬于一切險承保范圍內(nèi)的險別是:
A. 偷竊提貨不到險
B. 滲漏險
C. 交貨不到險
D. 包裝破裂險
答案:C
FOB、CFR條件下,保險責任起訖期間是:“船至倉”
[案例]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噸,賣方在裝船前投保了一切險加戰(zhàn)爭險,自南美內(nèi)陸倉庫起,直至英國倫敦買方倉庫為止。貨物從賣方倉庫運往碼頭途中,發(fā)生了承保范圍內(nèi)的損失。問:該案例中的術語若改為FOB或CFR,則賣方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保險單據(jù)的種類
四、保險單據(jù)的種類:
1、 保險單:俗稱大保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正式證明,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2、保險憑證:是一種簡化的保險單,與海上保險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又稱為小保單?,F(xiàn)實中很少使用。只有正面,其背面是空白的,沒有載明保險條款。
3、 預約保險單:又稱開口保險單。它一般適用于經(jīng)常有相同類型貨物需要陸續(xù)裝運的保險。這種事先預約的保險合同在我國的貨物進出口中廣泛適用。
在出口貨物時,出口公司在貨物裝船前將“出口貨物裝運通知”發(fā)給保險公司。
在進口貨物時,進口公司在收到出口商的“裝船通知”后,應當填寫“國際運輸起運通知書”給保險公司
4、 暫保單:又稱為臨時保險單。是保險人簽發(fā)正式保單前所出立的臨時證明。暫保單的有效期一般為30天。
5、 保險批單:是保險公司在保險單開立后,根據(jù)投保人的需求,對保險內(nèi)容補充或變更,而出具的一種憑證。
五、保險單的作用
保險合同證明:根據(jù)英國法律(許多國家的保險法都以英國法為母本),保險單是合格的保險合同證明。
賠償證明:若被保貨物發(fā)生投保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俗稱出險),被保險人可憑保險單要求賠償。保險單是賠償權的證明文件,是一種潛在的利益憑證。
貨物運輸保險單(其他類型的保險單不可以)經(jīng)過背書后,可以隨貨物所有權的轉(zhuǎn)移而進行轉(zhuǎn)讓。
六、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保險人,也稱承保人。即收取保險費并按照合同規(guī)定負責賠償損失或履行給付義務的人,通常指經(jīng)營保險事業(yè)的各種組織。
投保人,也稱要保人。即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同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并繳納保險費的人。
被保險人,是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即有權按照保險合同向保險人取得賠款或期滿給付的人。有時被保險人也是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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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