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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的含義
股東權或者股東權益簡稱股權,泛指公司給予股東的各種權益或者所有的權利,具體的是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股東權包括股東與財產有關的各種權益和企業(yè)內部經營管理的各種權益,是集財產與經營兩種權利于一體的一種綜合性的新型的獨立的權利形態(tài)。
股東權的分類
股權可從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分類:
1、自益權和共益權
這是根據股權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對股權的分類,即自益權是專為該股東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優(yōu)先認購權等;共益權是為股東的利益并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請求召集股東會的權利,請求判決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權利、賬薄查閱請求權等。
2、單獨股東權和少數(shù)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一定的股份數(shù)額為標準而進行的分類,即單獨股東權是股東一人即可行使的權利,一般的股東權利都屬于這種權利;少數(shù)股東權是不達到一定的股份數(shù)額就不能行使的權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條的規(guī)定,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必須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方可行使。少數(shù)股東權是公司法為救濟多數(shù)議決原則的濫用而設定的一種制度,即盡量防止少數(shù)股東因多數(shù)股東怠于行使或濫用權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對少數(shù)股東的保護。
3、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主體有無特殊性所進行的分類,即前者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后者是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如優(yōu)先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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