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文章為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濟民商法》的重要章節(jié)考點,希望對您備考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課程!
第八節(jié)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一、公司的合并
第一,股東會作出合并決議。有限責任公司作出合并決議,要經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合并決議,要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第二,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
第三,實施債權人保護程序。公司合并,應當進行保護債權人程序。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四,辦理有關登記。公司合并,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合并,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公司的分立
1.公司分立的概念和形式
2.公司分立的程序
第一,股東會作出合并決議。公司分立應當由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
第二,訂立合同,分割財產。
第三,實施債權人保護程序。公司分立,應當進行保護債權人程序。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四,辦理有關登記。
3.公司分立中的債務承擔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公司增加資本
第一,股東會作出增資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對公司增資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對公司增資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第二,實施公司增資。
第三,辦理公司增資登記手續(xù)。
四、公司減少資本
第一,股東會作出減資決議。公司減少資本要由公司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
第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第三,進行債權人保護程序。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四,辦理公司減資登記手續(xù)。
相關文章:
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經濟民商法考點章節(jié)匯總
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濟與民商法資料匯總
更多關注: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 企業(yè)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