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城市財政局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經市編委批準,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宣城市財政局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在宣城市范圍內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3名,其中市財政局機關選調公務員2名、市財政信息中心(財政全額供給事業(yè)單位)選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職位(崗位)要求見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表。
二、選調(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選聘)對象
1.市財政局機關職位選調對象:縣(市、區(qū))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現(xiàn)在編在崗的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工作人員)。
2.市財政信息中心崗位選聘對象:本市基層一線、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財政全額供給的工作人員(其中管理崗位為八級以下職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
2.市財政局機關職位選調要求為2011年前(含2011年)錄用或登記為公務員;市財政信息中心崗位選聘要求為2011年前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8日之后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6.符合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身體健康;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選調(選聘)的公告和職位(崗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xcpta.gov.cn)、宣城市財政局網 (www.xcczw.gov.cn)上發(fā)布,之后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xù)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報考者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職位(崗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選調部門聯(lián)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時間為2014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點:市財政局辦公室(宣城市狀元路36號、商之都對面)。
2.報名方法:本次選調(選聘)采用報考人員個人自薦(需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考人員須下載《宣城市2014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可自行下載),填寫報名信息并報送其任免機關(聘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任免機關(聘用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其中垂直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需市級主管部門同意;本市在編在崗教師報考的,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當?shù)乜h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宣城市2014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筆試考務費40元/人。市財政局機關職位還須提供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任免機關公章),市財政信息中心崗位選聘還須提供聘用合同和2012年、2013年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表。
報名截止后,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減選調(選聘)計劃。
(三)筆試
筆試由市人事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市財政局機關職位筆試內容為財經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市財政信息中心崗位筆試內容為財經、計算機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試地點設在宣城市。報考者需于2014年12月19日到市財政局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者須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考者可登錄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筆試成績,以及面試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選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職位(崗位)選調(選聘)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考察人選按職位選調(選聘)計劃數(shù),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高低順序排序;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相同的,人事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加試)??疾烊诉x或選調(選聘)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
考察工作由選調(選聘)單位負責,選調(選聘)單位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實施考察??疾旃ぷ饕獔猿謱嵤虑笫恰⒖陀^公正的原則,全面落實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臉藴?,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采取查閱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健康狀況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任免機關(聘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
根據(jù)工作崗位需要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選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選聘)的,發(fā)放選調(選聘)通知書。選調(選聘)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間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
咨詢電話:
0563-3012331(市財政局)
0563-3029114、3026400(市人社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63-3036321
附件1:宣城市2014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xls
附件2:2014年宣城市財政局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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