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流程尚未公布,參考18年信息;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不超過40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項目生崗位僅限參加我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其中,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項目生,包括由我省項目生主管部門招募、派遣到省內(nèi)或外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關于做好黑龍江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5〕18號),符合政策的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可根據(jù)用人單位需求將年齡放寬到不超過40周歲,學歷層次放寬到高中、中專。
以高中(中專)學歷層次報考的考生,需在黑龍江省行政區(qū)劃內(nèi)的高中(中專)院校就讀(大興安嶺地區(qū)為大興安嶺地區(qū)內(nèi)學校,不包含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學校),完成高中階段教育,且于2017年3月9日(含當日)前取得高中(中專)畢業(yè)證,并具備相應學籍檔案。
現(xiàn)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nèi)的)、在讀的全國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6年10月1日前,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截至2017年3月9日,尚在禁考期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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