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暫未發(fā)布,參考2018年: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的,必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企事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現(xiàn)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及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7年畢業(yè)生中,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相關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本文件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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