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西城區(qū)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由各招考單位通知符合復審條件的考生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qū)文化館一層小劇場(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內大街147號),方位圖及乘車路線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報名表一式兩份(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打?。?;
?。?)身份證原件;
?。?)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需持本人戶口卡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招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
?。?)社會人員還須持能夠證明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原件,如勞動合同書、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工作單位(或存檔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何時間段在何處就職)等,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需同時攜帶復印件一份;
(6)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持所在學校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無推薦表需要現(xiàn)場說明);
(7)大學生“村官”還須持任“村官”的聘書或區(qū)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原件原件。
考生持以上材料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如有問題,請與各招考單位聯(lián)系。
附件:資格復審路線圖.doc
北京市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九月七日
官方文件:北京各級機關2012下半年錄用公務員公告|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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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