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您更好的通過2012年初級經濟師考試,全面了解2012年經濟師考試的相關重點,我們特地為您匯編了初級經濟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經濟師考試初級人力資源專業(yè)與實務預習: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下)
五、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六、培訓服務期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2)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滿,但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xù)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競業(yè)限制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
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競業(yè)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約定競業(yè)限制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yè)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除約定培訓服務期和約定競業(yè)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八、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一)經濟補償的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①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③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④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⑤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伺,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⑥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⑦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
此外,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二)經濟補償的特殊情形
(1)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三)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四)經濟補償的支付時間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的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guī)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人征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如下: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人(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人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人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宜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人,免征個人所得稅。
相關文章:
輕松通過經濟師職稱評審,可同時參與中大網校舉辦的職稱英語網絡輔導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jié)課
課程推薦
經濟師
[協(xié)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xié)議退費校方服務
經濟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xié)議續(xù)學校方支持
經濟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