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
1.如何配置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
答: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應滿足以下要求:
(1)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包括計算機及軟件)的配置應當科學合理、完整齊全,并能滿足開展檢定、校準工作的需要。
(2)計量標準器及重要配套設備(包括計算機及軟件)的計量特性必須符合相 應計量檢定規(guī)程或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計量標準的量值應當定期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應有 連續(xù)、有效的檢定或校準證書。
2.計量標準如何進行定期溯源?
答:計量標準應當定期溯源。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的檢定周期不得超過檢 定規(guī)程規(guī)定的周期;如果是結果校準的,復校時間間隔應當執(zhí)行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規(guī)定的建議復校時間間隔;如果是校準機構給出的復校時間間隔,用戶應當按照校準機構給出的復校時間間隔定期校準;如果校準機構沒有給出復校時間間隔,用戶應當自行制定合理的復校時間間隔定期校準;當不可能采用計量檢定或校準方式溯源時,則應當定期參加實驗室時間的比對,以確保計量標準量值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3.計量標準如何進行有效溯源?
答:計量標準應當有效溯源。計量標準器應當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計量技術機構溯源,主要配套設備可向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計量技術機構溯源;有計量檢定規(guī)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應當以檢定方式溯源,不得以校準方式溯源,檢定項目必須齊全,檢定周期不得超過計量檢定規(guī)程的規(guī)定;沒有計量檢定規(guī)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應當依據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進行校準;如沒有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可參照有效的校準方法進行校準;只有當不能以檢定或校準方式溯源時,才可采用比對方式,確保計量標準器的一致性;對計量標準的標準物質,要求使用處于有效期內有證標準物質。
4.計量標準的主要計量特性包括哪幾個方面?
答:計量標準的主要計量特性包括:測量范圍、不確定度或準確度等級或最大允許誤差、重復性、穩(wěn)定性、靈敏度、鑒別力、分辨力、漂移、滯后、響應特性、動態(tài)特性等。
5.如何進行計量標準的穩(wěn)定性考核?
答:(1)對于新建計量標準,每隔一段時間(對于一個月),用該計量標準對核查標準進行一次n組的重復測量,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的測量結果。共觀測m組(m≥4).取m個測量結果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為新建計量標準在該時間段內的穩(wěn)定性。
(2)對于已建立的計量標準,每年用被考核的計量標準對核查標準進行一組n次的重復測量,取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以相鄰兩年的測量結果之差作為該時間段內計量標準的穩(wěn)定性。
6.如何進行檢定和校準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
答:(1)應有對被檢定或被校準對象進行檢定或校準時所得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詳細過程,并給出給出各不確定度分量的匯總表。
(2)如果計量標準可以檢定或校準多種參數(shù),則應分別評定每種參數(shù)的測量不確定度。
(3)原則上對每一個測量點,都應給出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4)如果檢定或校準的測量范圍很寬,可分段給出其測量不確定度;對于校準來說,如果用戶只在某幾個測量點或某段范圍使用,可以給出這幾個測量點或該段范圍的測量不確定度。
7.如何進行文件集的管理?
答:對每一項計量標準都應當建立一個文件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更新的管理工作,文件集要有目錄,所有文件均應現(xiàn)行有效,并規(guī)定合理的保存期限,保證文件的完整性、真實性、正確性。如何確認計量標準的測量能力?
答: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計量標準測量能力的確認:
通過現(xiàn)場實驗的方式確認計量標準測量能力。通過現(xiàn)場實驗的結果以及檢定或校準人員實際的操作和問答問題的情況,判
(1) 通過對技術資料的審查確認計量標準測量能力。
通過現(xiàn)場實驗的結果以及檢定或校準人員實際的操作和問答問題的情況,判斷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是否滿足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需要。
(2)通過對技術資料的審查確認計量標準測量能力。
通過對申請考核單位提供的測量能力的驗證、穩(wěn)定性考核、重復性試驗等技術資料,綜合判斷計量標準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和測量能力是否滿足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需要。
8策劃建立計量標準時要考慮哪些要素?
答:建立計量標準要從實際出發(fā)、科學決策、講求實效,減少建立計量標準的盲目性,策劃建立計量標準時應考慮以下要素:
(1)進行需求分析,對國民經濟和科學發(fā)展的重要和迫切程度,尤其分析被測量對象的測量范圍、測量準確度和工作量;
(2)需建立的基礎實施與條件,實驗場所面積、恒溫條件及能耗等;
(3)建立計量標準需購置的計量標準器、配套設備及技術指標;
(4)是否有或需培訓使用、維護及操作人員;
(5)計量標準的考核、使用、維護及量值傳遞保證條件;
(6)建立計量標準的物質、經濟、法律等基礎條件。
9.建立計量標準需要做哪些技術準備?
答:建立計量標準的過程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過程,它要確定計量標準的計量性能和功能,完成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及設施的配置,進行有效溯源,培訓人員,重復性試驗,穩(wěn)定性考核及建立文件集等工作。申請建立計量標準的單位應按照JJF1033-2008第4章“計量標準的考核要求”,做好七方面技術要求的準備。
(1)科學合理配置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
(2)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進行有效溯源,并取得有效檢定或校準證書;
(3)新建計量標準應當至少進行半年的試運行,在此期間考察計量標準的重復性和穩(wěn)定性;
(4)完成《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和《計量標準技術報告》的填寫;
(5)環(huán)境條件及設施應當滿足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要求,對環(huán)境條件進行有效監(jiān)測和控制;
(6)每個項目至少應有兩名持證的檢定或校準人員;
(7)建立計量標準文件集。
10.如何填寫《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和《計量標準技術報告》?
答:見一級注冊計量師下冊(P355頁)《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的填寫與使用說明,(P359頁)《計量標準技術報告》的填寫與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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