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部審核的實施
(1)計量技術機構應根據(jù)預先制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對其活動進行內部審核,以驗證其運行持續(xù)符合質量管理體系和規(guī)范的要求,確保其符合性。內部審核計劃應涉及管理體系的全部要素,包括檢定、校準和檢測活動。質量負責人應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層的需要,策劃和組織內部審核。審核應由經過培訓和具備資格的人員執(zhí)行,審核人員應獨立于被審核的活動,即內審人員不要審核自己負責的工作。
(2)當審核中發(fā)現(xiàn)機構所進行的活動不符合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規(guī)定時,機構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如果調查表明機構給出的結果可能已受影響時,應書面通知顧客。
(3)應記錄審核活動的領域、審核發(fā)現(xiàn)的情況和采取的糾正措施。
(4)應對審核活動進行跟蹤,并驗證和記錄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有效性。
(二)管理評審的實施
(1)計量技術機構負責人應根據(jù)預定的計劃和程序,定期對機構的管理體系以及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xù)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
(2)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①政策和程序的適宜性分析;
②監(jiān)督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報告;
③近期內部審核的結果;
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⑤由外部機構進行評審的結果;
⑥能力驗證或實驗室間比對的結果;
⑦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的變化情況;
⑧顧客的反饋意見;
⑨投訴情況;
⑩改進的建議;
⑩其他相關因素,如質量控制活動、資源以及員工培訓等。
(3)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決定和措施:
①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修訂;
②與顧客要求有關的檢定、校準和檢測的改進;
③關于資源需求(包括人、財、物)的決策。
機構負責人應確保上述決定和措施在適當和約定的時限內得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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