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參加2011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各位考生更好的復習建筑設計這部分課程,在此特地編輯整理出2011年二級注冊建筑師建筑設計相關知識點,希望各位同學可以在2011年注冊建筑師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
(三)垃圾收集設施
(1)住宅不宜設置垃圾管道。當不設垃圾管道時,多層住宅應根據(jù)垃圾收集方式設置相應設施;中高層及高層住宅每層應設置封閉的垃圾收集間。
(2)住宅設垃圾管道時,垃圾管道不得緊鄰臥室、起居室布置。垃圾管道最小斷面為:多層住宅0.4M見方;中高層住宅0.5M見方;高層住宅0.6M見方。垃圾斗及垃圾斗門應耐腐蝕,關閉嚴密。垃圾管道頂部應通出屋面,底部應設封閉的垃圾間。
(四)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住宅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內。當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對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幾安全防護采取措施。
(2)地下室、半地下室作儲藏間、自行車庫和設備用房使用時凈高不得小于2M;作汽車庫使用時,應符合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
(3)地下室、半地下室應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風措施;采光井應采取排水措施。
(五)附建公共用房
(1)嚴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物品的商店、車間、倉庫,并不應布置產生噪聲、振動和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商店、車間和娛樂設施。
(2)住宅建筑內不宜布置餐飲店。確需布置時,其廚房煙囪應高出住宅屋面,其空調、冷藏設備及加工機械應作減振、消聲處理,并應達到環(huán)保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
(3)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鍋爐房、變壓器室及其它有噪聲振動源等設備用房。如確需布置,應符合防火、隔聲及有關專業(yè)規(guī)范規(guī)定。
(4)住宅與公共用房的出入口應分開設置。
四、室內環(huán)境
(一)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風
(1)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日照;當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間超過四個時,其中宜有兩個能獲得日照。日照標準應符合《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定》的規(guī)定。
(2)臥室、起居室、廚房側面采光的窗地面積比值不應小于1/7。窗地面積比值計算中,窗面積按洞口面積,離地面0.5M以內的洞口面積不計算。當住宅位于三類光氣候區(qū)以外,或窗類型不是單層普通玻璃鋼窗時,窗地比應按《建筑采光設計標準》調整。
(3)臥室、起居室應有與室外空氣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風。但朝向住宅應采取通風措施。自然通風房間的通風開口面積與房間地面面積的比值,臥室、起居室、明衛(wèi)生間不小于1/20,廚房不小于1/10,并不得小于0.6平方米。嚴寒地區(qū)住宅的臥室、起居室應設通風換氣設施,廚房、衛(wèi)生間應設自然通風道。
(二)保溫、隔熱
(1)住宅應保證室內基本的熱環(huán)境質量,采取冬季保溫和夏季隔熱、防熱以及節(jié)約采暖和空調能耗的措施。
(2)嚴寒、寒冷地區(qū)住宅的節(jié)能設計應符合《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建筑體形系數(shù)宜控制在0.30以下。
(3)寒冷、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qū),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間的朝西外窗均應采取遮陽措施;屋頂和西向外槍應采取隔熱措施。
(4)設有空調的住宅,其圍護結構應采取保溫隔熱措施。
(三)隔聲
(1)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內的允許噪聲級(A聲級),晝間應小于等于50dB,夜間應小于等于40dB。分戶墻與樓板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應大于等于40dB。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宜小于等于75dB。
(2)臥室、起居室宜布置在背向噪聲源的一側。
(3)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布置。不得已時必須采取隔聲、減振措施。
五、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一)住宅設計應計算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1)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平方米)
(2)套內使用面積(平方米/套)
(3)住宅標準層總使用面積(平方米)
(4)住宅標準層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住宅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
(6)套型建筑面積(平方米/套)
(7)套型陽臺面積(平方米/套)
(二)住宅設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間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套內使用面積等于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
(3)住宅標準層總使用面積等于本層各套內使用面積之和;
(4)住宅標準層建筑面積,按外墻結構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鄰界墻軸線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當外墻設外保溫層時,按保溫層外表面計算;
(5)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等于標準層使用面積除以標準層建筑面積;
(6)套型建筑面積等于套內使用面積除以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
(7)套型陽臺面積等于套內各陽臺結構底版投影凈面積之和。
(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規(guī)定:
(1)套內使用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廚房、衛(wèi)生間、餐廳、過道、前室、儲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積的總和;
(2)使用面積按結構墻體表面尺寸計算,有復合保溫層的,按復合保溫層表面尺寸計算;
(3)煙囪、通風道、管井等均不計入使用面積;
(4)躍層住宅中的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shù)的使用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5)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間凈高低于1.2M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2.1M的空間按1/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M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6)坡屋頂內的使用面積應單獨計算,不得列入標準層使用面積和標準層建筑面積中,需計算建筑總面積時,利用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shù)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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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