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 7月16日至25日,網上繳費時間:7月16日至25日,資格審核時間:成績公布后15個工作日內,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8日至12日。
關于做好 2018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 2018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8〕49 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 10 月 13 日至 14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 13 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10 月 14 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杭州市區(qū),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生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 8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5 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2 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 10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6 年,成績特別突出。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年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因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计趦鹊娜藛T,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證書條件。
考生必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網上報考事項。
報名人員于7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直接完成網上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名人員應按報考條件和報名系統(tǒng)的設置要求,如實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和要求見報名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二)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傳錯照片,選錯考試科目,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三)網上報名時若發(fā)現(xiàn)報名信息有誤,在交費前可重新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且報名信息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修改后打印的“報名表”為準(“報名表”請考生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四)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8日至1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后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如因報名人員自身原因,傳錯照片、填錯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選錯科目、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五、收費標準。
根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重新發(fā)布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 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職業(yè)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每人 65 元,其它三科每人每科 70 元??忌慕毁M票據(jù),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放。
六、試題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型和主觀題型組成,客觀題部分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guī)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書寫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用規(guī)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qū)域內涂寫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若試題和題本有問題應當場舉手報告。以上規(guī)定因考生未遵守而影響考試或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考生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八、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經省行業(yè)主管部門確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行業(yè)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xiàn)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 的 視 為 自 動 放 棄 考 試 成 績 。 報 考 條 件 咨 詢 電 話 : 0571-85170860。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個人證書信息。
九、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認真做好考后資格審查的宣傳、服務和保障工作,考后資格審查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并確保審查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及時報送。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對主觀違紀的還將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2018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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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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