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廳關于四川省2018年度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8-08-03
我省將于2018年10月中下旬開展2018度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為做好評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申報人需滿足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的通知》(川財規(guī)[2018]9號)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申報
(一)申報對象
全省范圍內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公務員不得參評),達到四川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均可申報我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央屬駐川單位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我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的,必須達到我省相關申報條件,且由國家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四川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職改辦)同意后,方可申報;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高校、科研院所、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獨立評審權限的單位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我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的,必須達到我省相關申報條件,且由所在單位職改辦出具委托函,經省高評委同意后,方可申報;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必須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申報。
(二)申報時間和地點
1.申報時間: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節(jié)假日除外)。
2.申報地點:(1)按照人事檔案隸屬關系,各市(州)申報人員在當?shù)刎斦痔峤簧陥蟛牧稀?2)省級各部門、省屬各企業(yè)和其他委托評審的直接將材料報送至省高評辦(地址:成都市錦江區(qū)南新街16號省財政廳2號樓711辦公室)。
(三)申報程序
1.公有制組織申報人員應當按照本文件規(guī)定準備相應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對其個人相關情況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開具公示結果證明并蓋章后,按照人事檔案管理隸屬關系,逐級報送至各市、州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核。各市、州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非公有制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不受本人人事檔案是否由各級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代理(以下簡稱“人事檔案代理”)的限制,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各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的程序進行:
(1)已實施人事檔案代理的,申報人應當按照本文件規(guī)定準備相應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對其個人相關情況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開具公示結果證明并蓋章后,推薦至相應人事檔案代理機構。人事檔案代理機構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報送相應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審核、蓋章。
(2)未實施人事檔案代理的,申報人應當按照本文件規(guī)定準備相應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對其個人相關情況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開具公示結果證明并蓋章后,按所在單位屬地原則推薦至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qū))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經逐級審核、蓋章。
3.央屬駐川單位申報人員按照本文件規(guī)定準備相應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對其個人相關情況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出具公示結果證明并蓋章后,報經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委托函,然后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再報送省高評辦。
4.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高校、科研院所、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獨立評審權限的單位申報人員按照本文件規(guī)定準備相應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對其個人相關情況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出具公示結果證明并蓋章后,單位職改部門出具委托函,經省高評委同意后,再報送省高評辦。評審結束后,省高評辦將評審結果反饋至申報單位職改部門。
(三)申報材料
申報人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必須準備下列申報材料并按要求進行裝訂。
1.相關表格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1) 一式3份。
(2)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附件2)一式2份。
所有表格需電腦打印,不得手填。照片需粘貼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
2.業(yè)績材料
(1)“單位綜合推薦材料”(1000字以內),內容主要包括擔任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被推薦者的政治素質、專業(yè)學識水平、專業(yè)工作經歷(能力),主要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與貢獻,人才培養(yǎng)與隊伍建設情況,由單位負責人審查簽名并加蓋公章(必備)。
(2)任現(xiàn)職以來的業(yè)務自述,《四川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識水平、專業(yè)工作經歷和業(yè)績成果材料。其中論文、著作需將原件報各地財政部門或省高評辦審查,復印件需所在單位審查后加蓋確認章。
3.其他資料。學歷證書(包括參加工作開始的各級學歷)、中級資格證書、高級資格證書、各種獲獎證書、連續(xù)五年以上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聘用文件或聘書、繼續(xù)教育證明(會計專業(yè)繼續(xù)教育要求從申報前一年起至少連續(xù)參加3年以上;公需科目繼續(xù)教育要求從申報前一年起至少參加1年以上,具體情況按照人社部門要求執(zhí)行)等復印件各2份;非公有制單位申報人員還應提供與所在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1 份。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或編制文件復印件1份。企業(yè)申報人員還應提交所任職企業(yè)為大中型企業(yè)或大中型事務所的證明材料1份。以上材料需將原件報各地財政部門或省高評辦審查,復印件需所在單位審查后加蓋確認章。
4.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主評材料:包括“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單位推薦材料、個人自述、業(yè)績材料、公示結果、各類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各1份,需整理裝訂成1冊。
(2)輔評材料: “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2份,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1份,其他申報材料,輔評材料分類裝訂。
三、評審程序
(一)初審
各市(州)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自身工作職責負責對申報的評審材料進行初審,對不符合申報條件、不符合申報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補充完善。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由當?shù)刎斦钟枰允芾?、登記并代收評審費。
(二)復審
省高評辦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對復審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其補充完善。
(三)現(xiàn)場答辯
經省高評辦復審合格的申報人,必須參加評審答辯。省高評辦從四川省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答辯專家,組建多個答辯專家組,負責現(xiàn)場答辯工作。申報人應當按照省高評辦通知的時間、地點和順序進行答辯,每名申報人答辯時間為20分鐘。答辯結束后,每組三名答辯專家就答辯情況得出優(yōu)、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等答辯結果。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的申報人員方能進入第二階段的審議,其答辯結果作為審議的參考依據(jù)之一。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評審
答辯結束后,現(xiàn)場答辯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報送四川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按照《四川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同行評議和評審大會審議,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評審結果。
(五)公示
評審結束后,省高評辦向省職改辦提交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和評審相關材料,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示評審結果。
(六)資格批復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省高評辦將公示情況及相關材料報省職改辦,由其批復評審通過人員的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
四、收費標準
按四川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復函》(川價函[2004]46號),每人次收取評審費320元。
五、其他
申報人各種資格、年限有效期的計算,論文發(fā)表有效時間的認定等均截止到2018年9月27日為止。
評審工作結束后,申報人應在半年內到省高評辦取回本人申報材料,逾期未領取的,省高評辦視情況處理。(通過市州財政局報送的,由各市州財政局統(tǒng)一領回)
四川省財政廳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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