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已公布,一建報名時間7月10日至7月19日,資格審核實行考后資格復審,繳費時間定于7月10日至7月1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定于9月16日至9月21日,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一建報名工作。
關于做好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院(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號)部署,以及《司法部關于印發(fā)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發(fā)通〔2019〕54號)、《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9〕71號)、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精神,現(xiàn)將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9月21日至2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9月21日
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2:00-5:00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9月22日
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2:00-6:00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建筑、礦業(yè)、機電工程等10個專業(yè),考生可根據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yè)科目報考。
考點設在省直和各設區(qū)市(及義烏市)市區(qū),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免二科”)。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報考相應專業(yè)(增項)條件。已取得某一專業(yè)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只需選報其他專業(yè)的《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報考(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增報專業(yè)”)。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以上具體專業(yè)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yè)對照表”。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216767。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全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免二科)考試的人員,以及參加1個科目(增報專業(yè))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
明)。
四、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7月10日至1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通過鏈接或直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報考。
(一)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和要求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注冊提交24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tǒng),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yè)工作年限、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yè)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yè)、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tǒng)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經24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登陸網報系統(tǒng)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
5、用支付寶支付的方式在線交納考試費用,在確認交費成功后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發(fā)現(xiàn)屬虛假承諾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對于持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的,報考人員須上傳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lián)系我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報考流程(但此部分人員須打印“報名
表”并妥善留存,若在考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須到行業(yè)主管部門進行現(xiàn)場審核)。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lián)系我院后視情處理。
4、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時由于個人的身份和學歷信息是提交在線核驗,且需經24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tǒng)報名,因此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2、報名期間,若發(fā)現(xiàn)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lián)系我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選錯報考信息、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復核、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原則上報考人員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4、考前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進行考后報考資格信息復核(其中不適用于告知承諾制的考生還須到現(xiàn)場審核),經復核(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不能使用。
(四)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已在網上報名和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16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fā)現(xiàn)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所在考區(qū)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重新發(fā)布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規(guī)定和《浙
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職業(yè)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號)規(guī)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每人每科60元,《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70元。
交費票據于考試當日在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給。
六、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荚嚧缶V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網站上公布。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劃定的區(qū)域內分別用2B鉛筆填涂和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回收。其他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
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考生應考時,需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才能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其他有收發(fā)存儲功能電子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傳出或帶出考場。
在答題前應先分別閱讀試卷、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在規(guī)定位置和用規(guī)定的筆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或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將對考場實施全程監(jiān)控。
八、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工作由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應試科目成績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負責報考資格復核(審核)的單位(機構),只需對我院提供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復核。其中,對少數(shù)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需進行現(xiàn)場審核的,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要提交的資料由行業(yè)主管部門確定,考生逾期不到現(xiàn)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對通過復核(審核)的考試成績公示10天,在省人社廳印發(fā)合格人員文件后,制作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個人證書信息,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在人社部下發(fā)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對在后續(xù)的注冊、職稱評審評定等工作中,若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報考人員故意隱瞞實事、提供虛假承諾,造成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不能使用的,以及因違紀違規(guī)受處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九、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對于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復審),要確保復核(復審)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及時傳送;對于需現(xiàn)場復審的人員,要做到信息聯(lián)絡到位,謹防遺漏和延誤。要加強與教育(學校)、公安(網監(jiān)、治安)、經信(無線電管理)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協(xié)調溝通,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等工作。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格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對于主觀違紀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201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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