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號)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考試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由省委人才發(fā)展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負責。
二、考試設置
各專業(yè)的基礎考試和專業(yè)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
考生可根據專業(yè)、學歷、職業(yè)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三、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報考條件請登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tài))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yè)評估信息可登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官網(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yè)評估”板塊進行查詢。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請查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yè)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注工〔2018〕1號)和《關于印發(fā)〈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yè)參照表(2019)〉》(注工〔2019〕7號)的相關規(guī)定,上述兩文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tài))查詢。
四、報名辦法
2019年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自動審核或現場資格審核確認、網上繳費。
(一)考生注冊及報名
1.報名時間:8月12日至8月26日。
2.網上報名:
(1)首次報名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用戶注冊,務必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信息(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條)。上傳照片必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忌谏蟼髡掌瑫r,為保證格式正確,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處理審核工具(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該工具使用說明對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進行處理。
(2)非首次報名的考生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注意事項: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考生網上報名時本人須簽署(提交)《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內容包括:確認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二)資格審核
1.網上資格審核??忌W上報名后,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報名資格網上自動審核。網上自動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按規(guī)定時間網上繳費,不用再到現場資格審核和報名確認。
2.現場人工審核(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場人工審核):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現場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于8月12日至8月28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等有關材料送至省建設培訓與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地址:??谑形穆撀?號,聯系人:陳菲,電話:66219086,咨詢電話:66217166、66111939)。
(三)網上繳費
完成報名確認后,考生須在8月12日至8月28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考生未按期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荚囀召M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yè)等17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8元/人·科??忌y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繳費已完成,報名成功。如果遇到繳費異?;虼_認繳費后未能顯示繳費成功的情況,可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rss.hainan.gov.cn)→辦事服務→業(yè)務→職稱考試欄目查看“關于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繳費的說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
注:如遇到信息填報錯誤且已進行確認操作或忘記用戶名和密碼等情況,可通過現場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方式進行修改。現場辦理參見“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rss.hainan.gov.cn)→辦事服務→業(yè)務→職稱考試欄目查看“關于報考信息修改及賬號、密碼找回等相關事宜的情況說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網上辦理請關注“海南就業(yè)”微信公眾號,點擊“信息查詢→職稱考試修改”進行辦理。報考信息填寫錯誤需要修改的考生,須于8月12日至8月29日期間辦理。
需要開具發(fā)票的考生,請在考試報名截止后2個星期內辦理,本人開具發(fā)票的持個人報名信息表和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開具發(fā)票的需持委托書、個人報名信息表和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三樓312室辦理(地址:??谑泻桶盥?號)。
五、打印準考證
考場設在???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使用視頻監(jiān)控設備。考生于10月14日至1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參加考試。
六、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一)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
(二)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四)各專業(yè)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yè)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資料。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詳見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
七、資料查詢
各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指定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tài))查詢。
八、成績查詢及證書發(fā)放
考試成績請于12月底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
cn)查詢,證書發(fā)放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rss.
hainan.gov.cn)→辦事服務→就業(yè)服務→職稱考試欄目(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公告為準。
九、考務咨詢
部門: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職稱考試處
電話:65375001
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號
網址: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
郵箱:hnjyjksc@163.com
微信公眾號:海南就業(yè)
附件:1.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2.報考承諾書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10月19、20日)
附件2
報考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及考試報名條件等相關規(guī)定,對其中的內容已充分知悉。在此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的報名條件。本人自愿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簽名):
承諾人身份證號:
承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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