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qū)2020年科目五考試考生須知
一 、考試方式
科目五考試采用人機對話、人機作答形式進行。
二、考試時長
中文類考試36分鐘。(答題順序:“景點講解”人機對話→“綜合能力題”人機作答。)
外語類考試40分鐘。(答題順序:“景點講解”→“景點相關問答題”→“綜合知識問答題”→“口譯測試”。外語類考試均為人機對話。)
三、分值
滿分為100分
(一)中文類:
景點講解(55分);綜合能力題(33道題,45分)。
(二)外語類:
景點講解(40分);景點相關問答題(5道題,26分);綜合知識問答題(2道題,14分);“中譯外”、“外譯中”(各1道題,20分)。
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聽說考試。
四、注意事項
(一)中文類考生:
1、本次考試共分3個單元,第1單元為設備調試,需在“3分鐘”內檢查耳麥能否正常采集及輸出聲音,攝像頭能否正常顯示圖像。如設備有問題及時聯(lián)系監(jiān)考老師。
2、設備調試完成后,系統(tǒng)自動進入第2單元,第2單元為“景點講解”人機對話,考試時間13分鐘。
根據(jù)系統(tǒng)自動抽取的景點題1道,考生在準備完成后,手動點擊“開始錄制”按鈕后進行錄制作答。
第2單元試題答完后,考生可點擊“回放錄音”回放錄制的答題信息,回放過程中可隨時點擊“停止回放”按鈕停止回放。如需重新回答,則點擊“重新開始錄制”進行重新錄制。重新錄制后之前錄制的答題信息將被覆蓋,考生需再次點擊“回放錄音”回放錄制的答題信息,如確認本題答題完成則等待本單元倒計時結束。
3、第2單元結束后進入第3單元“綜合能力題”人機作答,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忌鶕?jù)提示作答。考試時間20分鐘。
4、考生答題過程中需按序作答,所有單元均不能提前結束進入下一單元或提前交卷,進入下一單元后則無法返回上一單元重新作答。
5、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答題完畢后需等待系統(tǒng)自動收卷。
(二)外語類考生:
1、本次考試共分為2個單元,第1單元設備調試部分,需在“3分鐘”內檢查耳麥能否正常采集及輸出聲音,攝像頭能否正常顯示圖像。如設備有問題及時聯(lián)系監(jiān)考老師。
2、設備調試完成后,系統(tǒng)自動進入第2單元,第2單元為考生答題部分(人機對話),考試時間37分鐘。
3、考生答題過程中需按序作答,所有單元均不能提前結束或提前交卷,進入下一題后則無法返回上一題作答。
4、當前試題答完后,考生可點擊“回放錄音”回放錄制的答題信息,回放過程中可隨時點擊“停止回放”按鈕停止回放。如需重新回答,則點擊“重新開始錄制”進行重新錄制。重新錄制后之前錄制的答題信息將被覆蓋,考生需再次點擊“回放錄音”回放錄制的答題信息,如確認本題答題完成則點擊“下一題”繼續(xù)做答。進入“下一題”后將無法返回上一題。
5、外語類考試景點講解題干為中文顯示,問答題題干均為所報考語種語音播報。
6、外語類考生需用自己所報語種作答。
7、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答題完畢后需等待系統(tǒng)自動收卷。
(三)防疫要求:
1、堅持防疫為先。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明電〔2020〕14號)有關要求。
2、考試當日,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北京健康碼綠碼有序進入體溫檢測區(qū)進行測溫,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忌殗栏褡袷乜紙龇酪咭螅杂X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考場紀律
1、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憑有效證件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
2、開考前30分鐘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字拍照入場,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必須和報名時所提交的有效證件一致。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開考后5分鐘,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且系統(tǒng)不允許登錄。
3、考生進入考場時,除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外,不準攜包、書籍、資料、筆記本、自備草稿紙、電子工具、手機、計算器、食物、飲料等物品。已攜帶入場的應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等應全部關閉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進場拍照后由監(jiān)考人員告知其座位號,考生須對號入座,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入座后須將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備監(jiān)考人員檢查。
5、考生入座后,使用準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tǒng),登錄后應仔細核對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考試科目及本人照片??忌绨l(fā)現(xiàn)信息有誤,應舉手向監(jiān)考人員示意,并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進行現(xiàn)場登記處理。
6、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靜。
7、如考試過程中機器出現(xiàn)故障,考生需保持安靜,等待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8、考生在考試期間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無故離開考場,視同放棄本次考試,本次考試成績記為“0”分)。如遇突發(fā)疾病確實無法繼續(xù)考試者,可退場治療。
9、考試過程中,涉及試題的疑問,考生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
10、遇到突發(fā)事件如停電請保持安靜,在座位等待處理結果。
六、違紀情況處理規(guī)定
違紀行為處理按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二十二條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經(jīng)監(jiān)考老師提醒后不改正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一) 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二) 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三) 未按規(guī)定攜帶手機、信號接聽器等電子通訊、存儲、攝錄設備的;
(四) 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五) 未經(jīng)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六) 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七) 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八) 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二十二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導游從業(yè)人員存在以下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文化和旅游部將相關信息記入導游從業(yè)人員信息管理系統(tǒng);并可注銷該從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報名申請。
(一) 教唆或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 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四) 使用手機、手表、等電子通訊、儲存設備接聽、接收、查看考試信息的;
(五) 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
(六) 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七) 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八) 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jié)課
課程推薦
導游資格
[VIP通關班-協(xié)議退費]
課程模塊 刷題模塊 專享服務
導游資格
[VIP通關班-暢學]
課程模塊 刷題模塊 專享服務
導游資格
[零基礎通關班]
課程模塊 刷題模塊 專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