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2021年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時間2021年8月13日9:00-8月23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8月23日17:30;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10月18日9:00- 10月22日17:00。
關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21〕19號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0月23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 | |
10月24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yè)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yè)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yè)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符合《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制度規(guī)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藥學或醫(yī)學專業(yè)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yè)知識(一)、藥學專業(yè)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yī)學專業(yè)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凡符合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屬地報名要求
根據(jù)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關于“就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的規(guī)定,原則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內的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不接受外地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忌鷳J真閱讀報名條件相關規(guī)定,按照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要求自覺誠信報名。
四、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有關規(guī)定,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一)報名辦理和信息核驗。已注冊和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相關職業(yè)資格制度和考試實施辦法規(guī)定,全面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確認自己完全符合后,準確、完整、真實填報相關信息。報名時提交的個人身份、學歷、專業(yè)、工作單位以及相關工作年限等信息,將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進行在線核查。
1.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人事考試機構網上初審通過后方能繼續(xù)報名流程。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人員,報名系統(tǒng)將不允許再次修改更換報名方式,考試成績合格后,還需到報名地職改部門辦理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請報考時謹慎選擇。
2.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人員,須由本人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在線核查通過無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合格且公示無異議,原則上不再參加考后人工核查;在線核查不通過或無法核查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合格后需到報名地職改部門辦理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此類報考人員,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修改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撤回承諾后,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人事考試機構網上初審通過后方能繼續(xù)報名。一旦操作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考試成績合格后,需到報名地職改部門辦理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
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修改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人員未在報名期間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網上初審的,其報名一律視為無效。
(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此類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在報名期間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二部進行現(xiàn)場報名??荚嚦煽兒细竦?,按屬地原則再參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對報考行為實施全程監(jiān)督管理,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所有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凡有舉報的,一一核實、徹查到底。同時,采取一定方式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責復核制,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電子文檔、上傳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shù)據(jù)比對信息,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相應職業(yè)資格,據(jù)此獲得的后續(xù)職業(yè)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四)嚴格失信懲戒。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lián)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lián)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lián)合懲戒機制,失信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失信應試人員信息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或通報,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個人誠信失信記錄單》(附件2)放入個人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細規(guī)定和流程,請認真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及湖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相關專欄的介紹。
由于此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報考告知承諾制,請廣大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各級人事考試網站發(fā)布的信息。
五、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
(一)人員范圍。除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的人員以外都需參加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
(二)時間及要求。根據(jù)國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試成績將于2021年12月底公布。考試成績公布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附件3)及時公布需進行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名單公布后15天內,相關人員根據(jù)“哪里報名,哪里審核”的原則,按要求(附件1)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資格審核部門完成現(xiàn)場人工核查。
特別提醒:2005年6月前取得的學信網無法查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考后人工核查需查驗省教育廳開具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教育部門核驗未注冊學歷學位證書需要一定時間(20個工作日),請申請人務必提前做好準備。
所需材料:畢業(yè)證書原件或學歷證明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yè)學?;蚪逃姓块T復印的錄取花名冊或畢業(yè)生花名冊(加蓋存檔部門公章并留經辦人姓名和辦公電話)。受理方式為現(xiàn)場辦理。
辦理地點: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長沙市雨花區(qū)新建西路37號長城非常生活3樓1號窗口),聯(lián)系電話:0731-82116082。
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核查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8月13日9:00-8月23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按照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注冊報考。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一)網上報考流程
1.新報考人員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應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資格考試報名表》、準考證、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證件照片(2021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無需更換照片。確需更換照片的,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ā⒔泴徍斯ぞ邔徍撕蟮碾娮诱掌介L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樓三樓湖南省人事考試院二部進行申請更換),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注冊提交24小時后且在線核查通過,報考人員再登錄網報系統(tǒng),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yè)工作年限、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yè)技術等級或職稱等),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并按屬地原則選擇資格核查的市州。
2.已注冊報考人員完善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登陸網報系統(tǒng)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提交24小時后且在線核查通過,按流程完成報名(報名事項和步驟同上)。
3.在填完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選擇報名辦理方式。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主選擇報名辦理方式,具體要求請見本通知第四條“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第一項。
5.確認信息和及時繳費。報考人員再次對填報的信息認真檢查,確保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完整準確。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8月23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放棄報名。
6.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一旦繳費成功,系統(tǒng)將不予退費。請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tǒng)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xù)。
(二)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由于報考人員提交的身份、學歷等信息在線核查需要一定時間(一般要24小時),待核查結果明確后報名系統(tǒng)才允許繼續(xù)進行報名操作,請報考人員務必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2.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選錯報考信息、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復查、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3.為便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tǒng)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如密保答案無法找回,請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級或省級人事考試機構申請密保答案找回。
5.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閱讀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相關說明,也可撥打湖南省人事考試院或市州相關考試部門電話進行咨詢(見附件3)。
七、考試方式
(一)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yè)知識(一)、藥學專業(yè)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和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二)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jù)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guī)定,客觀題閱卷采用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jiān)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荚嚻陂g如發(fā)現(xiàn)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回收??荚嚱Y束后,在監(jiān)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八、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21年度我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將根據(jù)報考情況設置考區(qū),具體考點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10月18日9:00 — 10月22日17:00。應試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 http://www.hunanpea.com ”,點擊“準考證打印”,進入“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登錄后,須使用A4紙張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guī)定,我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每人每科11元)。
需要領取發(fā)票的考生,請在繳費成功后一個月內,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響,考試將根據(jù)新冠疫情的情況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試現(xiàn)場可能會結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點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確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如對疫情情況發(fā)布新的要求,我們將根據(jù)情況另行發(fā)布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們發(fā)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
1. 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
2.《個人誠信失信記錄單》
3.咨詢電話及網站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
一、為方便報考人員進行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強化用人單位初審權和主體責任,由用人單位初審時查驗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業(yè)經歷等真?zhèn)?,各級資格審核部門重點核查用人單位的初審查驗結果,原則上不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
二、現(xiàn)場人工核查只須提供用人單位初審查驗結果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從業(yè)經歷及查驗結果、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用人單位查驗合格后,查驗人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交資格審核部門備案留存。
三、用人單位查驗學歷時,應重點把握以下要求:
(一)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yè))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即2021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21年度國家規(guī)定的考試日2021年10月23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yè)證書為準)。
(二)持教育部門學歷的,用人單位需查驗: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tǒng)相關數(shù)據(jù)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在學信網免費申請的學歷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湖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查詢系統(tǒng)(http://zcc.hnedu.cn/zzfind/)認證結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省教育廳開具學歷認證報告。
(三)持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用人單位查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參照執(zhí)行)。
(四)持黨校學歷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官方網站畢業(yè)證書查詢頁面;網上無法查詢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五)根據(jù)《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10條實施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9〕67號)“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參評相應系列(專業(yè))職稱”的規(guī)定,持技工院校畢業(yè)證書的,所在單位查驗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yè)的,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yè)證書查詢系統(tǒng)(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驗結果頁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yè)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yè)證書查詢系統(tǒng)(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驗結果頁面;
(3)其它年度畢業(yè)的,提供考點所在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yè)能力建設科(處)學籍認證查驗結果。
(六)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用人單位需查驗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yè)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時間計算工作年限(須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的連續(xù)就業(yè)社保證明);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xù)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報考人員工作年限計算方法舉例如下: 1.取得全日制學歷后直接參加工作無后續(xù)學歷的,工作年限從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算起。如: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無后續(xù)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2021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學歷參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續(xù)學歷的,相關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如甲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6年—2018年取得非全日制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2021年共6年;乙2015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7年—2019年取得全日制學歷,2021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6年1年、2020年—2021年2年,累計共3年。多個學歷依此類推。
附件2
個人誠信失信記錄單
附件3
咨詢電話及網站
市州 | 資格審核部門電話 | 考試部門咨詢電話 | 網址 |
長沙 | 0731-84907978 | 0731-82563172 |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 |
株洲 | 0731-28681071 | 0731-28813393 | http://zzksw.com.cn/ |
湘潭 | 0731-58524342 | 0731-58568994 | 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
衡陽 | 0734-2896683 | 0734-2826112 | 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
邵陽 | 0739-5026032 | 0739-5324935 | http://rsj.shaoyang.gov.cn |
岳陽 | 0730-8882339 | 0730-8882303 | http://rsj.yueyang.gov.cn |
常德 | 0736-7893116 | 0736-7893126 | http://www.cdrsks.cn/ |
張家界 | 0744-8230153 | 0744-8230135 | http://ks.zjj.gov.cn/ |
益陽 | 0737-4222644 | 0737-4226090 | http://www.yiyang.gov.cn/rsj/index.htm |
婁底 | 0738-8216030 | 0738-8312396 | http://rsj.hnloudi.gov.cn/ |
郴州 | 0735-2871244 | 0735-2871247 | http://61.187.189.252 |
永州 | 0746-8323746 | 0746-8329607 | http://www.8329607.com |
懷化 | 0745-2714698 | 0745-2390286 | www.hhrsks.com |
湘西 | 0743-8222653 | 0743-8222104 | http://rsj.xxz.gov.cn/ |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