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guī)〔2018〕2號)、《關于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通知》(社工評〔2022〕1號)和國家職業(yè)資格制度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審范圍
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頒發(fā)的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且符合《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guī)〔2018〕2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評審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管理,申請人考試報名地應為山東省,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三年)內(nèi)原則上不得變更評審參評地。
二、評審程序
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審核、專家評審的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應在4月10日24時前(逾期不再受理)登錄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平臺(https://sswe.net.cn)進行注冊,根據(jù)系統(tǒng)指引提交相關材料:
1.《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表》(附件1,請嚴格按照“填表說明”逐條填寫);
2.近五年來3個直接服務案例完整記錄;
3.近五年來不少于15個小時的完整督導記錄;
4.工作業(yè)績和貢獻佐證材料;
5.申請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要求可詳見附件2。
(二)工作單位推薦。申請人將以上申請材料一并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所在工作單位按程序?qū)ι暾埐牧虾蜕暾埲寺穆毲闆r進行嚴格審核,擇優(yōu)推薦并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在單位內(nèi)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公示情況及推薦意見,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并對材料審核和推薦意見的真實性負責。若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并非申請人提供直接服務的單位,則須提交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和直接服務單位的公示情況及推薦意見。
(三)初審和補交材料。申請人應在4月16日24時前登錄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需要補充提交材料的,應根據(jù)審核反饋意見,在4月18日24時前登陸申請平臺補齊材料。每位申請人只能提交一次補充材料,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補充提交材料的申請人,可在4月22日24時前登錄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應在5月4日前將紙質(zhì)申請材料(“個人申請”中所列材料,一式壹份),使用郵政EMS快遞至山東省民政廳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南新街1號;郵政編碼:250012,收件人:賈魯松,聯(lián)系電話0531-51781320)。
(四)答辯考核。具體答辯安排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告知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答辯考核。答辯流程包括:
1.申請人自我陳述。申請人對本人的基本情況、工作業(yè)績等進行陳述,并選擇一個本人參與的典型服務案例或項目進行重點介紹。
2.評議組提問。評議組專家根據(jù)申請材料和申請人的陳述,就申請人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實際工作能力、業(yè)績成果、發(fā)展?jié)摿Φ确矫嫣釂枴?/p>
(五)公示。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申請人可在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查詢。
(六)證書發(fā)放。高級社會工作師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制作,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相關證書由省民政廳安排發(fā)放。
三、其他相關事宜
(一)各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積極協(xié)調(diào)配合,向具備評審資格的人員轉(zhuǎn)發(fā)此公告。
(二)申請人應在評審期間保持電話暢通,評審其他相關事宜將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
(三)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的,一律予以撤銷。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附件: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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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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