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22日-28日,繳費時間為4月22日-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6月6日-10日;報考人員應于 4 月 22 日至 2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或 直 接 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按系統(tǒng)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浙考發(fā)〔2022〕19 號
關于做好 2022 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2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 號),以及《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 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此項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6 月 11 日至 12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 月 11 日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二級)
14:00-16:30
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 月 12 日 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考點設置在杭州市區(qū),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報考條件。
1. 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4 年;
2. 2.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3 年;
3.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2 年;
4.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yè)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1 年;
5.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各地按照上述內容做好政策宣傳和報考條件核查,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二)一級注冊計量師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報考條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
(三)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報考條件。
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1 年。
(四)二級注冊計量師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報考條件。
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只參加《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考試。
以上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yè)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實習和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0571-85022425。
三、獲得證書條件
1.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 3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2.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guī)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或“撤回承諾”,本年度此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huán)節(jié),若發(fā)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考資格、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4 月 22 日至 2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tǒng)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xù)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tǒng)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
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證明)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俺兄Z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
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考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環(huán)節(jié)外,其他環(huán)節(jié)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fā)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 號)規(guī)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
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
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8395085。
六、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6 月 6 日至 1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fā)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guī)定 ,考試收費標準為: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70 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5 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 70 元??忌杞毁M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fā)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草稿紙由考場提供,考后收回,其余 4 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fā)拍攝功能),醫(yī)用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人為標記的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過期、拍照和電子的證件,以及復印的身份證件不能使用。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
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huán)等有收發(fā)、拍攝功能電子設備,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以及應查檢試卷和答題卡,用規(guī)定的筆具在答題卡上對應的位置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若試卷和答題卡有印刷、裝訂、破損等質量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否則,若影響考試及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guī)的按規(guī)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和錯答位置的答題卡,不予更換。
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考后將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相關人員均將按 0 分處理;若查明為抄襲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還將按違紀處理,請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考場內實施全程監(jiān)控。
九、考試大綱與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以《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 版)》《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 版)》為準,有關考試用書事宜,可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系。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fā)
(一)成績公布??荚嚦煽兘泧铱荚囍鞴懿块T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
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fā)。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 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
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fā)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
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
十一、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嚴
肅考風考紀,下大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人員,一經發(fā)現要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處理。其中,對于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順利實施。
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相應管控措施,確??荚嚪酪甙踩?。具體實施方法和要求,參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發(fā)布的《考點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須知》。
附件:2022 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yè)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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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