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202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尚未公布,預計9月份,具體詳情參考2021年:
由《關于做好海南省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海南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6日-21日,具體詳情如下:
海南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和方式辦法
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2021年7月6日至7月21日。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1)首次報名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用戶注冊,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信息(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條)。上傳照片必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忌谏蟼髡掌瑫r,為保證格式正確,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處理審核工具,按照該工具使用說明對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進行處理。
(2)非首次報名的考生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注意事項:
①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系統(tǒng)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②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忌蛇x擇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諾,如不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可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承諾內容包括:確認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且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注:
如遇到信息填報錯誤且已進行確認操作或忘記用戶名和密碼等情況,可通過現場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方式進行修改。
現場辦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號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二樓職稱考試柜臺。
網上辦理:考生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用個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賬號后,在首頁搜索“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按提示進行辦理。
咨詢電話:0898-65375001
報考信息填寫錯誤需要修改的考生,須于報名期間辦理。
2.資格審核
(1)網上資格審核??忌W上報名后,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報名資格網上自動審核。網上自動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按規(guī)定時間網上繳費,不用再到現場資格審核和報名確認。
(2)現場人工審核(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場人工審核):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②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③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④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⑤撤回承諾申請的;
⑥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需要到現場進行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繳交的社保清單等有關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二樓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地址:??谑忻捞m區(qū)白龍南路77-1號,電話:65352821)。
注:考后將對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和公示,對不誠信考生將取消成績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3.網上繳費
(1)考生完成報名確認后,須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忌窗雌诶U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yè)等17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8元/人?科??忌y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繳費已完成,報名成功。
(2)如出現確認繳費后未能顯示成功結果的情況,只要確認銀行扣款后即可報名成功,支付狀態(tài)不影響報名結果。系統(tǒng)會不定期進行對賬,屆時報名狀態(tài)會正常顯示。
(3)需要開具發(fā)票的考生,請在報名截止后2個星期內辦理,辦理流程如下:填寫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詳見附件3),并將申請表發(fā)送至郵箱:zcksc_jyj@hainan.gov.cn;電子發(fā)票開具后發(fā)送至申請表所填手機號,考生可自行下載打印。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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