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3年計量師報考時間為4月10日至4月18日;現(xiàn)場核查時間4月19日至4月20日;網上繳費時間4月10日至4月21日;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6月2日起;成績公布時間2023年8月下旬。報名采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現(xiàn)場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
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簡章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鏈接):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報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簡章》,并按簡章規(guī)定進行報考。
(二)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 客觀,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代替本人填寫報名信息、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
(三)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具體辦理方式見“六、報考操作流程”;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報名系統(tǒng)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新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已注冊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
(五)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報考人員應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考生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二、考試大綱
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為準。
三、考試科目、時間
6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 2:00- 4:30 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1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四、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誠實守信,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符合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門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門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門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門類專業(yè)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三)免試條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只參加《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考試。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說明:
1、報名條件中的專業(yè)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不計入工作年限)。
2、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國臺辦《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yè)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者,其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報考時間流程
(一)網上報名時間:4月10日至4月18日
(二)現(xiàn)場核查時間(應接受現(xiàn)場核查的情形見“六、報考操作流程”):4月19日至4月20日
(三)網上繳費時間:4月10日至4月21日
(四)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6月2日起
(五)成績公布時間:2023年8月下旬,(報考人員可登錄WWW.FJPTA.COM查詢成績,考試合格標準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六)證書發(fā)放: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科目為“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科目為“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和“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省直考區(qū)紙質證書領取時間及發(fā)放方式以福建省人事考試網領證通知為準。各設區(qū)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其中省直考區(qū)委托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發(fā)放,泉州考區(qū)由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發(fā)放,其余考區(qū)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試中心發(fā)放)。
(七)考試地點擬設在福州,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操作流程
報名采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現(xiàn)場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一)用戶注冊
首次報考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注冊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查詢核驗結果。
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登錄、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tǒng)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注冊時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三)選擇考試項目、報名地
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進行身份、學歷、學位核驗的考生無法選擇考試進行報名)。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報考人員應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錄入、檢查并保存報名信息
請認真填寫、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科目信息、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報名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五)選擇辦理方式
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提示報考人員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且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接受現(xiàn)場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接受現(xiàn)場核查。已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報考人員,不可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六)確認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再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確認報名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tài)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七)報考信息核查
1、在線核查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可在提交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查看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方可繼續(xù)報名。核查不通過的,按照反饋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確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須在線上傳電子版證明材料:
①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系統(tǒng)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通過系統(tǒng)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④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須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①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圖像(JPG格式);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yè)學歷證書圖像(需將畢業(yè)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
②符合一級注冊計量師免試條件的須上傳“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有關證明材料。
符合二級注冊計量師免試條件的須上傳“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檢定員證》”有關證明材料。
2、現(xiàn)場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須接受現(xiàn)場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核查未通過的;
⑤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的;
⑥考試組織機構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時,需要報考人員配合核查的。
(2)現(xiàn)場核查方式:
在規(guī)定的人工現(xiàn)場核查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辦理人工現(xiàn)場核查(各報名點聯(lián)系方式見附表1):
①下載并打印報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
②身份證原件;
③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yè)學歷證書原件);
④符合一級注冊計量師免試條件的須上傳“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有關證明材料;符合二級注冊計量師免試條件的須上傳“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檢定員證》”有關證明材料。
(六)繳納考試費用
1、收費標準。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和《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科目報名費按每科70元標準收取;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報名費按每科85元標準收取。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和《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報名費按每科68元標準收取。
2、繳費使用通繳云公共繳費平臺,如遇繳費技術問題可微信關注“通繳云”公眾號,查詢“??務大廳”中“客服中心”或“常見問題”。
3、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tǒng)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報考人員網上繳納的費用直接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tǒng)連接,所繳款項直接進入福建省非稅待解繳科目,實現(xiàn)電子票據信息化管理。繳款人可直接在網上查詢電子票據并支持下載。
咨詢電話:0591-87615506。
4、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失信管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八、應考須知
(一)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場規(guī)則》,按規(guī)則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除《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科目外,其余均為客觀題,全部直接在答題卡上作答。《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注意以下事項:
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队嬃繉I(yè)案例分析》科目配發(fā)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如出現(xiàn)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附表:
各報名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
報名點 |
核查單位 |
核查地址 |
工作時間聯(lián)系電話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樓大廳 |
報名:0591-87670230 繳費: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號人事綜合大樓二層202室 |
0591-86290086 |
廈門 |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 |
縣(市、區(qū))考生到當地人社局審核,市屬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樓5樓)審核 |
政策:0598-7506628 報名:0598-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 |
泉州市豐澤區(qū)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0595-22135541 報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科 |
漳州市薌城區(qū)漳福路44號2號樓101 |
0596-2024742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市職改辦) |
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61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試中心 |
市屬考生至南平市建陽區(qū)崇陽街道廣場西路79號2號辦公樓 5層B527室審核,縣(市、區(qū))考生至當地人社局職改辦審核。 |
政策:0599-8866569 報名:0599-8830672 |
龍巖 |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龍巖市新羅區(qū)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務中心三層1區(qū)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寧德 |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
寧德市蕉城區(qū)蕉城南路42號5樓 |
0593-2077115 |
來源:
http://0527wd.cn/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fjpta.com%2fportal%2fbkjz%2fOyfRSQw.htm
計量報名問題可聯(lián)系助教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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