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辦(或換發(fā))證書范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贛人社字[2018]158號)要求,我中心補辦(或換發(fā))證書范圍為參加由我省人事考試系統(tǒng)組織的各類職業(yè)資格考試(見附件)成績合格所獲得的證書。
二、所需材料及報送要求
(一)所需材料
1、持證人電子照片1份及紙質照片2張。電子照片存儲照片文件名為姓名加身份證號碼,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為295 × 413,尺寸為1寸證件照(2.5CM × 3.5CM),大小約10KB,底色為白色,須將此電子照片存儲在U盤中拷貝給受理的工作人員;紙質照片按上述規(guī)格要求提供2張。
2、《職業(yè)資格證書補辦(換發(fā))登記表》(本欄目中可下載)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的“下載中心”板塊中下載,可填寫或打印,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3、《資格考試(認定)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職業(yè)資格考試(認定)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此表來自個人人事檔案,并經單位審核蓋章。
2017年后取得新版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無需提供此表。
4、持證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提供身份證原件備查。
5、屬遺失證書補辦的,需提供刊登《資格證書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1份,并將刊登內容用紅筆圈出。該聲明要求在設區(qū)市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內容包括:持證人姓名、證書名稱、級別、專業(yè)類別、取得證書時間和證書編號(或管理號)等信息。
屬換發(fā)證書的,只需提供原證書,無需登報聲明。
(二)報送要求
為確保補辦(或換發(fā))的證書安全,要求補辦(或換發(fā))證書須持證人本人前來辦理,所需材料由持證人本人直接報送。
三、受理時間及地址
(一)受理時間
每個季度受理一次。其中一季度為3月1日至3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二季度為6月1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三季度為9月1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四季度為12月1日至12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受理地址
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聯(lián)系電話12333。
四、其它
對于國家已經取消的職業(yè)資格考試,不再受理相應的證書補辦(或換發(fā))申請,若有需要可由我中心開具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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