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
財會考【2018】2號
各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9月舉行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我省中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高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現(xiàn)就我省2018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②《安徽省會計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財會〔2016〕1203號)的規(guī)定。
(三)條件審核
2018年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繼續(xù)實行“后審”制,即考生考試各科成績合格后,由發(fā)證部門對考生的考試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四)報名方法
2018年度我省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統(tǒng)一采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報系統(tǒng)報名(含網上繳費)??忌W上報名實行報名條件承諾制度,考生完成報名工作,視同報考人員確認自身符合報名條件,對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8日—9日舉行。
1.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8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
9月9日(星期日)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2.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日期和時間:9月9日8:30-12:00。
(二)考務日程
2月14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會考機構)發(fā)布本地區(qū)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3月31日前,市會考機構完成本地區(qū)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全省中、高級網上報名注冊時間為2018年3月10日至3月28日,繳費時間為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8月8日前,省會計考辦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9月5日前,市會考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9月8日-9日組織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10月20日前,發(fā)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中、高級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市會考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市會考機構匯總至省會計考辦,省會計考辦將統(tǒng)一安排時間進行核查,并提供考生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具體查分時間安排由省會計考辦另行通知。
7.11月20日前,市會考機構完成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本市資格審核不通過人員的相關信息。
8.11月30日前,市會考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8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五、相關要求
(一)各市會考機構應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宣傳力度,擴大報名公告覆蓋面。
(二)各市會考機構應于考試開始前3日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2018年起,報名條件審核全省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審核標準。審核材料包括:1.證書申請表;2.學歷(學位)證書;3.相關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單位證明;5.身份證件;6.證書申請表相關內容的證明材料。除此之外,各市不得自行增加審核材料,不得自行放寬報名條件。
(四)各市會考機構應在全國會計考辦發(fā)布考試成績后,及時告知本地區(qū)中級資格成績合格考生前往指定地點進行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核(高級資格合格考生另行通知)。各市應嚴格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做好證書的審核發(fā)放及檔案保管,省會計考辦將加大對各地發(fā)證審核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五)各市會考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2018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