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建委),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48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專業(yè)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年限.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全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www.hbsrsksy.cn(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查同意(蓋章)后,本人持有關材料(報名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從事專業(yè)工作經歷和年限證明等)原件,根據所選審核點到相應地點現(xiàn)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培訓機構代辦現(xiàn)場審核事宜.
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6月20日9:00~6月29日17:00.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6月20日9:00-6月30日17: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7年6月20日9:00-7月1日18: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7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www.hbsrsksy.cn
(五)考試時間
2017年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2017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在答題紙上作答,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考生自備考試所需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場上統(tǒng)一提供草稿紙,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為便于統(tǒng)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如下: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七、考區(qū)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只設省直考區(qū).
八、考試收費標準
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guī)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3個科目65元/人·科,《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69元/人·科,報名費15元/人.
九、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各地人社、房管(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荚嚢踩樌麑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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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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