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鞍山考區(qū))發(fā)放的通知
2017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鞍山考區(qū))開始發(fā)放,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辦理證書所需材料
(一)、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01年后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在驗證有效期內(nèi)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001年及以前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或提供學籍檔案原件(畢業(yè)生登記表和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免試科目的考生還需攜帶
1、高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評審表原件或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
2、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考生需攜帶填寫完整的《鞍山考區(q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一份,并粘貼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背景無顏色要求)兩張。
(六)、他人(單位)代領: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具取證委托書。
二、注意事項:
1、《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最后一欄“單位或主管部門意見”中加蓋報名時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工作有變動的,可加蓋現(xiàn)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暫無工作單位的,在此欄填寫本人現(xiàn)無工作單位。
2、此表機打手寫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處可取證時現(xiàn)場填寫。
請考生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5日,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共服務大廳7號窗口辦理(節(jié)假日不辦公)。聯(lián)系電話:5541439、5526858、5571233
附件:1、《鞍山考區(q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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