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中央及省駐濟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0月14日 | 09∶00—11∶30 |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5日 | 09∶00—11∶30 | (自備計算器) |
14∶00—16∶30 | (開卷、自備計算器)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型,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型,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紙、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紙(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不用計算器)?!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成績查詢請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官網(網址:http://www.cirea.org.cn/)。
四、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yè)。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名安排及考區(qū)設置
(一)按照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須通過山東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hr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日9∶00—7月21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的照片請妥善保管以備辦理合格證書時使用);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要求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視作放棄。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h市區(qū)考生持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任城、兗州、曲阜、泗水、鄒城、兗礦、微山、魚臺、金鄉(xiāng)、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區(qū)、太白湖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社部門初審,在市人力資源市場配置服務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代理機構初審。初審通過的,各報名點在報名表考生照片處蓋章。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7年7月24日9∶00至2017年7月26日16∶00到市房管局(濟寧市建設北路125號四樓406房間)進行現場確認,咨詢電話:2565959?,F場審核確認通過后,考生需于7月27日之前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狀態(tài)顯示“審核通過”即報名成功。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7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三)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4∶30??荚嚱Y束后請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辦理合格證書時使用。
(四)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濰坊市設置考區(qū)。
六、收費標準
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3〕35號),本次考試免收考務費。
七、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應試人員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各縣市區(qū)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考務要求,確保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要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jié)課
課程推薦
房地產估價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退費服務校方服務
房地產估價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研發(fā)資料 校方服務
房地產估價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研發(fā)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