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9號)要求,現(xiàn)就我省實施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guī)定,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計量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報名條件中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為專業(yè)工作年限。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加強人事考試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為了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等行為,本次考試對報考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即報考人員的現(xiàn)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須在陜西省區(qū)域內,滿足其一即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及程序
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
(一)報名工作各時間點
注冊報名時間:3月24日9:00至4月6日17:00;
網上繳費時間:3月24日9:00至4月7日17:00;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3月27日至4月6日(節(jié)假日除外)。
(二)網上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此公告,了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個人情況,按系統(tǒng)提示(應選擇陜西省)填寫報考信息,完成報名。
1.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網址: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進行報名。首次登陸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近期證件照,完成注冊。(只有經過照片審核工具處理后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tǒng)識別進行正常上傳,否則無法完成后續(xù)報名操作。)考生沖洗兩張與報名同一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備用,考試通過后辦證使用。
3.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無誤后,即可下載打印《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4.參加過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無需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核,只需進行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其他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經陜西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5.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審核通過后,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并確認。未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6.報名工作是在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平臺上進行的,考生繳費確認后,原則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確需更改信息,可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刪除原報考信息重新報名,并重新進行資格審核和繳費確認。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核
現(xiàn)場資格審核工作由陜西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資格審核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由其負責解釋。
1.現(xiàn)場資格審核地點:西安市咸寧西路30號質檢大廈16層1627室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培訓中心;聯(lián)系電話:029-82214513,聯(lián)系人:耿俊省。
2.資格審核所需提供材料:
(1)《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表》或《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和學位);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注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二維碼);
(5)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1份(加蓋單位公章,樣式見附件3);
(6)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的人員提供)。
審核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配合審核部門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該單位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取消該單位工作人員下一年度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將給予終止考試資格和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同時,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四)收費標準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部分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人社函〔2016〕510號)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70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65元。
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請于6月16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節(jié)假日除外),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fā)票,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一層考務大廳,聯(lián)系電話:029-89538291。
(五)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考試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7日 上午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14:00-16:30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8日上午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考試科目代碼見附件2)
全省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西安。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shù)據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和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參加考試時務必注意:
1.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二)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與報名時相同)進入考場。
(三)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鰝溆胁莞寮?,考后收回。
(四)應考人員嚴禁將各種通訊設備帶入考場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具體情形按照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
(五)應試人員應考時要認真閱讀考試須知,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等信息,否則按零分處理。
(六)請廣大考生關注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公眾微信號sxrskswx,及時獲取考試和辦證資訊。
(七)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陜西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聯(lián)系。
附件:
1. 《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國人部發(fā)〔2006〕40號)摘錄
2.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3. 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可在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3965“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附件1
注冊計量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
(國人部發(fā)〔2006〕40號)
第十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第十一條?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二條?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第四十一條?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計量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證明。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摘自《注冊計量制度暫行規(guī)定》
(國人部發(fā)〔2006〕40號)
第四條?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shù)據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附件2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附件3
工作年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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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