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中高級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鎮(zhèn)、街道(園區(qū))財政分局:
根據《關于廣東省2018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8〕9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⑥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2)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3)根據《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規(guī)定,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 年12月31日。
(4)1993年9 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市直報名點現(xiàn)場審查報名。
注:有關證件包括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認證查詢結果、所有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的會計工作簡歷表。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00號)等有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tǒng)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yè)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
(3)具有非會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符合轉系列評審政策的人員。
(4)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
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中辦發(fā)〔2016〕77號)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網上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中級資格。
中級資格考試于9月8日至9日舉行,共兩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8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
9月9日(星期日)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二)高級資格。
我省2018年度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9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報名組織
(一)我市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屬地鎮(zhèn)區(qū)財政分局報名參加考試。
(二)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高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審核繳費的方式。我省網上報名、繳費時間為2018年3月12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
(三)報名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的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
(四)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市會計考辦負責??忌W上報名后,現(xiàn)場確認安排如下: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8年3月12至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東莞市體育路5號健升大廈15樓1501。
(五)報名程序。
1.中級資格。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的中級資格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彩色標準證件電子照(此照片將用于制發(fā)資格證書),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2)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動報名信息。
(3)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務必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結束后報名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當?shù)貢嬞Y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求進行審核。
2.高級資格。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的高級資格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彩色標準證件電子照(此照片將用于制發(fā)考試合格成績單),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2)現(xiàn)場審核繳費。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審核所需資料到當?shù)乜荚嚬芾頇C構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現(xiàn)場繳費。
(六)審核所需資料。
1.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A4紙打印,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格式見附件)。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注: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請參考第九條第(一)點。
六、報名收費
(一)中級資格。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收費分為考試費和考務費。
1.根據《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8〕644號),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費為69元/科;
2.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會計專
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務費為6元/科。
上述費用合計75元/科。
(二)高級資格。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收費分為考試費和考務費。
1.根據《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部分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7〕252號),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費為85元/科;
2.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務費為15元/科。
上述費用合計100元/科。
七、考試用書
如需考試用書,請登錄廣東省會計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gdkjxh.com/bookbuylist?menuid=8)預訂。
八、工作要求
(一)各財政分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我市2018年度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
(二)各財政分局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切實做好考試成績公布后的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各財政分局組織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應結合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規(guī)定學歷的時間等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各財政分局應嚴格按照我省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階段考務工作,工作中如有問題,應及時向我市會計考辦反饋。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試成績公布后,報考人員在審核時應主動提供其有效證書編號學歷認證查詢結果(網上學歷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或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各代理點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東莞市代理點為東莞市人才管理辦公室,咨詢電話:0769-22021666-611/22426440)。
(二)準考證打印由考生自行上網打印。預計在2018年9月初開通打印,屆時請留意全國考辦網站公告通知。
(三)如有疑問請撥打22995502熱線咨詢。
附件:
東莞市財政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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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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