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第154號公告(可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查詢),現(xiàn)將四川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放寬報名學歷政策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四川全省均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專科學歷。其它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以司法部公告為準。
法律專業(yè)的范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jiān)所管理(包括舊專業(yè)勞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zhí)行、民事執(zhí)行、行政執(zhí)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jiān)獄管理(包括舊專業(yè)勞動改造學)、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區(qū)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秘和監(jiān)獄信息技術與應用等37個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目錄》)
二、報名學歷條件認定及相關提示
1、報名人員的畢業(yè)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以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認證結果為準。凡在該網站進行查詢后仍不能判別的,或者查詢不到的,報名人員須承諾考試成績合格,在司法部規(guī)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否則,視為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2、2015年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效畢業(yè)證書為:
(1)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yǎng)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3)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yè)證書;
(4)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fā)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yè)證書;
(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guī)定》所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3、“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6年應屆畢業(yè)。
就讀香港、澳門、臺灣大學或國外大學的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屬于“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范圍。
4、對于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學歷條件的認定,除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外,要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是否具有相應的畢業(yè)證書為準。報名人員報名時不具有畢業(yè)證書的,原則上不予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已經完成學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荚嚱Y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司法部規(guī)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yè)證書及其他材料,否則,視為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5、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2015年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認證與國外學歷認證系統(tǒng)網址統(tǒng)一合并為國(境)外學歷認證系統(tǒng):http//renzheng.cscse.edu.cn。
三、報名點及考區(qū)設置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選擇四川省21個市、州報名。
2015年我省共設18個考區(qū),其中:
單獨設置考區(qū)的地區(qū)(15個):成都、自貢、攀枝花、瀘州、德陽、綿陽、廣元、宜賓、廣安、達州、雅安、巴中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
合并設置考區(qū)的地區(qū)(6個):
南充市與遂寧市合并考區(qū),選擇南充市和遂寧市報名點的人員在南充市參加考試;
內江市與資陽市合并考區(qū),選擇內江市和資陽市報名點的人員在內江市參加考試;
樂山市與眉山市合并考區(qū),選擇樂山市和眉山市的人員在樂山市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在選擇報名點時,除了考慮就近在考區(qū)參加考試外,涉及在分數(shù)核查、資格申請、證書發(fā)放等事項均在選擇的報名點市州司法局辦理。
四、報名流程
1、閱讀報名公告。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報名流程、承諾信息和重要提示等內容,了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以便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信息填報。
報名人員進入信息填報程序后,應當由本人準確、真實填寫報名信息。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要認真核對,雙證不一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姓名、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包括姓名簡繁體),不能進入考場。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3、上傳電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 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guī)則手機照等。
(2)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
(3) 電子照片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
(4)電子照片文件大小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
(5)為便于報名人員提交符合規(guī)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報名人員可參照 《電子照片制作指南》編輯,但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報名人員務必妥善留存保管。
4、上傳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電子照片。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戶口簿為打印版,首頁、本人頁須蓋有公安機關戶口專用章,且清晰可辨。)放棄享受放寬政策和不符合放寬政策條件的報名人員不須上傳。
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戶口簿電子照片(僅限選擇享受放寬政策條件的人員)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后,符合要求的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程序。因報名人員原因未在報名期限內上傳符合要求的相關電子照片而導致不能完成報名的,責任自負。
5、網上交納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開通并可供網上支付的銀聯(lián)卡或支付寶帳戶,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賬戶完成網上交費。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后報名才真正完成。網上支付成功后,報名系統(tǒng)會給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報名憑證。
繼續(xù)按照2014年省發(fā)改委核定的四川省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2015年在我省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應繳納考試費230元/人。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荚囐M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報名人員交納報名費后,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導致報名無效的,交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報名人員需考試費發(fā)票的,請于2015年8月26日-28日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憑證到四川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領取(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號)。
6、網上下載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有關問題提示
1、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2、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
持護照報名的,報名時應當承諾本人護照合法有效,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時需提供護照申請地或簽發(fā)地有關部門證明。
3、報名人員畢業(yè)證書遺失的,須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補辦《畢業(yè)證明書》,并使用補辦的畢業(yè)證明報名。
4、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網上報名時必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學歷應統(tǒng)一選擇“本科”,本科類別選擇“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
5、已經完成學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網上報名時,“學歷”應統(tǒng)一選擇“本科”,本科類別選擇“已畢業(yè)或2015年畢業(yè)”,畢業(yè)證書編號選擇“暫無畢業(yè)證書”,并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選擇未領取畢業(yè)證書的原因,作出相關承諾。
6、報名人員畢業(yè)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的,須由畢業(yè)院校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相關勘誤證明。
7、報名人員需牢記網上報名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和修改、打印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等。
8、交納考試費前,報名人員可以通過輸入身份證號碼和密碼進入報名網頁修改信息。交納考試費成功后,涉及報名地、證件類別和證件號碼、姓名、學歷等主要信息不能修改。
9、報名人員應當準確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及其它聯(lián)系方式,保證通訊暢通,以備報名機關通知相關事宜。
10、四川省只設置使用漢語言文字試卷的考場。凡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人員,可根據(jù)需要選擇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西藏自治區(qū)或吉林省報名參考。
六、報名咨詢電話
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咨詢電話:028-86756796、8675439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各市州司法局咨詢電話:
成都市司法局 028-86262072
028-86266207
自貢市司法局 0813-5590236
攀枝花市司法局 0812-3337174
瀘州市司法局 0830-3109068
德陽市司法局 0838-2902394
綿陽市司法局 0816-2265212
廣元市司法局 0839-3229353
遂寧市司法局 0825-2220273
內江市司法局 0832-2027807
樂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48
0833-2558342
南充市司法局 0817-6896214
眉山市司法局 028-38186106
宜賓市司法局 0831-8224745
廣安市司法局 0826-2392199
達州市司法局 0818-2123763
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 0827-5184678
資陽市司法局 028-26110193
阿壩州司法局 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 0836-2811350
涼山州司法局 0834-217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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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