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4月9日,網上繳費截止時間4月9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至14日。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號),現(xiàn)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忌诰W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
從2013年起,考生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4月9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準考證(監(jiān)考員簽名),待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相片及準考證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忌峤坏南嗥瑸橹谱骱细褡C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3年4月18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三、考試方式
(一)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其余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我省各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guī)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yè)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xiàn),均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jiān)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4、有關報考條件問題,可咨詢廣東省民政廳社會工作處,值班電話:020-83312017。
(三)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汕頭??荚嚨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6月10日9:00-14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證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六)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8〕103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七)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部門向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huán)節(jié),考生可登錄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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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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