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會談法
●注意事項:(1)會談中聽比說重要。
(2)非批判性態(tài)度;非要表明態(tài)度時,態(tài)度是中性的—“理解”。
(3)對求助者的會談內容進行區(qū)別和鑒別。
●會談法的的種類
①攝入性談話法---了解病史\健康\工作\家庭等狀況
②鑒別性談話法--- 通過交談和觀察,確定使用什么測驗和鑒別測驗。
③治療性談話法---針對精神變態(tài)和行為異常所進行的談話除注意談話法的原則,還要遵循心理治療的法則。
④咨詢性談話法--- 健康人的某些問題如擇業(yè)、人員任用和解雇、家庭關系問題、婚姻戀愛中 的問 題、子女教育培養(yǎng)問題、人際關系問題等。
⑤危機性談話法— 在特殊情況下發(fā)生的意外事件。如遭強奸、想自殺、突然受精神創(chuàng)傷等。應急求助,或進行自殺干預。
最常用的是“攝入法”是病史采集法——采集求助者病史和個人資料的桑德伯格提綱:
(1)身份資料(2)來就診的原因和對治療服務的期望(3)現(xiàn)在及近期的狀況(4)對家庭的看法
(5)早年回憶(6)出生和成長(7)健康及身體狀況(8)教育及培訓(9)工作記錄(10)娛樂
(11)性欲的發(fā)展(12)婚姻及家庭資料(13)社會基礎(14)自我描述(15)生活的轉折點和選擇
(16)對未來的看法(17)求助者附加的任何材料
5、不恰當提問的消極作用:
(1)造成依賴。 (2)責任轉移。 (3)減少求助者的自我探索。 (4)產(chǎn)生不準確的信息。 (5)產(chǎn)生防衛(wèi)心理和行為。 (6)提問過多可影響交談中必要的概括與說明。
6、錯誤提問的性質種類:
(1)“為什么……”的問題。 (2)多重選擇性問題。 (3)多重問題。
(4)修飾性反問。 (5)責備性問題。 (6)解釋性問題。
7、會談內容的選擇原則:
(1)適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興趣。
(2)對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間接的針對性。
(3)對求助者的個性發(fā)展或矯正起關鍵作用。
(4)對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層病因有意義。
(5)對求助者癥狀的鑒別診斷有意義。
(6)對改變求助者的態(tài)度有積極作用,對幫助求助者改善認知和正確理解問題有幫助。
(7)會談法的有效性。
8、(攝入性)會談時的注意事項(已考)
(1)態(tài)度必須保持中性。 (2)提問中避免失誤。
(3)咨詢人員在攝入性會談中,除提問和引導性語言之外,不能講任何題外話。
(4)不能用指責、批判性語言阻止或扭轉求助者的會談內容。
(5)在攝入性會談后不應給出絕對性的結論。
(6)結束語要誠懇、客氣,不能用生硬的話做結束語,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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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