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招標的規(guī)定
3.1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
3.1.1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例外情形
招標投標法第3條:在我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由國務院發(fā)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由國務院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1)工程建設項目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
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大型公用事業(yè)項目。
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
4)全部或者部分國家融資項目。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融資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4)使用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5)政府采購項目中進行國際采購的機電產品。
6)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要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3)政府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是指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集中采購目錄的范圍是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確定,其中,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4)例外情形(法定不招標情形)(8題)
1)按照《招標投標法》第66條的規(guī)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2)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9條的規(guī)定,除《招標投標法》第66條規(guī)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老師提示】不招標的條件,要與邀請招標的條件區(qū)別。做題時容易混淆。邀請招標條件:“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環(huán)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p>
3)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施工項目
【老師提示】根據13年九部委23號令的規(guī)定,對該項條件進行了調整。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
施工主要技術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
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擔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對不需要審批但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上述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4)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的機電產品(每年必出真題)
國(境)外贈送或無償援助的機電產品;
供生產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舊機電產品;
一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格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
供生產企業(yè)及科研機構研究開發(fā)用的樣品樣機;
國務院確定的特殊產品或者特定行業(yè)以及為應對國家重大突發(fā)事件需要的機電產品;
產品生產商優(yōu)惠供貨時,優(yōu)惠金額超過產品合同估算價格50%的機電產品;
供生產企業(yè)生產需要的專用模具;
供產品維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1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其他不適宜進行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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