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整理編輯了2013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考試要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1.4采購目標的實現
在公共采購中,采購人員需要在公共采購的法律框架內,根據一定市場條件對各種采
購原則進行權衡和取舍,有效地使用各種采購工具完成特定的采購目標。
采購的原則有很多,而這些原則對于一次具體的采購行為的要求是不同的,甚至經常
會發(fā)生沖突。比如從理論上說,公開通常可以促進競爭,而有效的競爭可以提高資金使用
效益,即資金的投入產出比。但另一方面,公開往往又會增加采購成本、延長采購時間。
并非在所有的采購中由競爭帶來的收益都能夠彌補由于公開所增加的成本,而且采購時間
的延長會導致采購效率的降低(效率不同于效益的地方在于增加了對于時間的考慮)。采
購人員的任務就是在自己的權限范圍內平衡并優(yōu)化好這些原則之間的矛盾。這種平衡和優(yōu)
化貫穿采購的全過程。
在平衡和優(yōu)化各項原則時,采購人員還應了解自己的工具、市場及法律法規(guī)等制約因
素。對于公共采購的采購人員來說,最關鍵的制約因素指法律法規(guī)。法律法規(guī)賦予采購人
員的權限,決定了采購人員在公共采購中發(fā)揮主動性、靈活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程度和界限。
采購的目標、原則和制約因素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lián)系的。在采購實
踐中,很多采購人員沒有正確認識三者之間的辯證關系。常犯的錯誤有兩類:一是只考慮
采購目標的實現,忽視了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和規(guī)范,任意地行使和發(fā)揮自身的權力;二是忽
視了采購的目標,更談不上對采購原則的權衡和優(yōu)化。自以為只要采購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
的要求就圓滿地完成了采購工作。殊不知,遵守法律法規(guī)只是對采購的最基本要求。采購
人員應當整體看待采購目標、原則和制約因素三者之間的聯(lián)系,充分了解市場,制訂并優(yōu)
化采購方案,在采購的各個階段平衡好各項采購原則,在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內選擇和應用好
各種采購工具,最終實現采購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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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