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結算
第一節(jié)合同價款調整
1.為了合理劃分發(fā)承包雙方的合同風險,施工合同中應當約定一個基準日,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
A.投標截止時間
B.招標截止日
C.中標通知書發(fā)出
D.合同簽訂
【答案】A
【解析】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對于不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因此,選項A正確。
2.施工合同履行期間,關于計日工費用的處理,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已招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某項計日工單價時候,應按工程變更有關規(guī)定商定計日工單價
B.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實施的零星工作,雙方應按計日工方式予以結算
C.現場簽證的計日工數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所列不同時,應按工程變更有關規(guī)定進行價款調整
D.施工各期間發(fā)生的計日工費用應在竣工結算時一并支付
【答案】A
【解析】選項A正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該類計日工單價的,由發(fā)承包雙方按工程變更的有關的規(guī)定商定計日工單價計算。選項B錯誤,發(fā)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實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選項C錯誤,任一計日工項目實施結束。承包人應按照確認的計日工現場簽證報告核實該類項目的工程數量,并根據核實的工程數量和承包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計日工單價計算,提出應付價款。選項D錯誤,每個支付期末,承包人應與進度款同期向發(fā)包人提交本期間所有計日工記錄的簽證匯總表,以說明本期間自己認為有權得到的計日工金額,調整合同價款,列入進度款支付。
3.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中,應有承包人承擔是()。
A.因工程損害導致的第三方人員傷亡
B.因工程損害導致的承包人人員傷亡
C.工程設備的損害
D.應監(jiān)理人要求承包人照管工程的費用
【答案】B
【解析】選項A錯誤,選項C錯誤,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選項B正確,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選項D錯誤,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fā)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共同延誤時間,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A.按照延誤時間的長短,由責任方共同分擔延誤帶來的損失
B.發(fā)包人是初始延誤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和費用補償,但得不到利潤補償
C.承包人是初始延誤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的補償,但得不到費用補償
D.客觀原因造成的初始延誤,承包人可得到工期補償,但很難到費用補償
【答案】D
【解析】選項A錯誤,首先判斷造成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fā)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程拖期負責。在初始延誤發(fā)生作用期間,其他并發(fā)的延誤者不承擔拖期責任。選項B錯誤,如果初始延誤者是發(fā)包人原因,則在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濟補償。選項C錯誤,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承包人原因,則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補償,也不能得到費用補償。選項D正確,如果初始延誤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fā)生影響的延誤期內,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
5.發(fā)包人對承包人提交的現場簽證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限是收到現場簽證報告后的()小時內。
A.24
B.48
C.72
D.96
【答案】B
【解析】承包人應在收到發(fā)包人指令后的7天內,向發(fā)包人提交現場簽證報告,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現場簽證報告后的48小時內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現場簽證報告后的48小時內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承包人提交的現場簽證報告已被發(fā)包人認可。因此,選項B正確。
6.由于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對于計劃進度日期后續(xù)施工的工程,在使用價格調整公式時,現行價格指數應采用()。
A.計劃進度日期的價格指數
B.實際進度日期的價格指數
C.A和B中較低者
D.A和B中較高者
【答案】D
【解析】由于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則對于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后續(xù)施工的工程,在使用價格調整公式時,應采用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較高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因此,選項D正確。
7.某項目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工程變更,引起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發(fā)生變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調整該變更項目的單價應考慮報價浮動率。已知該工程的中標價為5030萬元,招標控制價為5100萬元,則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為()。
A.1.37%
B.1.39%
C.1.37
D.1.39
【答案】A
【解析】實行招標的工程: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1-5030/5100)×100%=1.37%
因此,選項A正確。
8.根據規(guī)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調整措施項目費的前提是()。
A.合同工程量偏差超過15%
B.合同工程量偏差超過15%,且引起措施項目相應變化
C.措施項目工程量超過10%
D.措施項目工程量超過10%,且引起施工方案發(fā)生變化
【答案】B
【解析】當應予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包括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15%,且該變化引起措施項目相應發(fā)生變化,如該措施項目是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對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原則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項目費調增;工程量減少的,措施項目費調減。至于具體的調整方法,則應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因此,選項B正確。
9.某施工現場有塔吊1臺,由施工企業(yè)租得,臺班單價5000元/臺班,租賃費為2000元/臺班,人工工資為80元/工日,窩工補貼25元/工日,以人工費和機械費合計為計算基礎的綜合費率為30%,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監(jiān)理人對已經覆蓋的隱藏工程要求重新檢查且檢查結果合格,配合用工10工日,塔吊1臺班,為此,施工企業(yè)可向業(yè)主索賠的費用為()元。
A.2250
B.2925
C.5800
D.7540
【答案】D
【解析】施工企業(yè)向業(yè)主索賠的費用=(10×80+1×5000)×(1+30%)=7540(元)。因此,選項D正確。
10.關于施工期間合同暫估價的調整,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有()。
A.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材料,應直接按承包人自主采購的價格調整暫估價
B.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設備,以中標價取代暫估價
C.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業(yè)工程,承包人不參加投標的,應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組織招標的費用一般由發(fā)包人另行支付
D.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業(yè)工程,承包人參加投標的,應由發(fā)包人作為招標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擇承包人中標
E.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業(yè)工程,應按工程變更事件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確定專業(yè)工程價款
【答案】BDE
【解析】選項A錯誤,發(fā)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采購,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選項B正確,發(fā)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由發(fā)承包雙方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依法確定中標價格后,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選項C錯誤,承包人不參加投標的專業(yè)工程,應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但擬定的招標文件、評標方法、評標結果應報送發(fā)包人批準。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應當被認為已經包括在承包人的簽約合同價(投標總報價)中。選項D正確,承包人參加投標的專業(yè)工程,應由發(fā)包人作為招標人,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選擇承包人中標。選項E正確,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yè)工程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應按照工程變更事件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確定專業(yè)工程價款。
11.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承包人只能獲得“工期+費用”補償的事件有()。
A.基準日后法律的變化
B.施工中發(fā)現文物、古跡
C.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
D.施工中遇到不利的物質條件
E.發(fā)包人更換其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工程設備
【答案】BDE
【解析】選項A錯誤,基準日后法律的變化,承包人只能獲得“費用”補償。選項C錯誤,發(fā)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設備不合格或遲延提供或變更交貨地點,承包人能獲得“工期+費用+利潤”補償。
12.某下列索賠事件引起的費用索賠中,可以獲得利潤補償的有()。
A.某施工中發(fā)現文物
B.某延遲提供施工場地
C.某承包人提前竣工
D.某延遲提供圖紙
E.某基準日后法律的變化
【答案】BD
【解析】選項A錯誤,施工中發(fā)現文物、古跡,可以獲得“工期+費用”補償。選項B正確,延遲提供施工場地,可以獲得“工期+費用+利潤”補償。選項C錯誤,承包人提前竣工,可以獲得“費用”補償。選項D正確,延遲提供圖紙,可以獲得“工期+費用+利潤”補償。選項E錯誤,基準日后法律的變化,可以獲得“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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