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師從業(yè)資格證考試時間:2014年3月16日。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備考2014年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教師資格考試中學教育心理學各章節(jié)的識記與理解知識,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教學設計
設置教學目標
教學設計是一門實踐性和應用性都非常強的學問,它綜合了教育學、心理學、系統(tǒng)方法等各種理論,并以系統(tǒng)方法為核心,著重創(chuàng)設教與學的系統(tǒng),以達到優(yōu)化教學、促進學習者的學習為最終目的①。設置教學目標是教學設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一、教學目標及其意義
教學目標是預期學生通過教學活動獲得的學習結果。教學過程中,教師作為學習活動的組織者,負責指引學習者按預期的教學目標前進。怎樣理解教學目標的含義呢?第一,教學目標要著眼于學生的行為,而非教師的行為。第二,教學目標要描述學生的學習結果,而非學習過程。在教學過程中,教學目標有如下具體的功能和作用。
(一)指導教學結果的測量和評價
教學目標是評價教學結果的最客觀和可靠的標準,教學結果的測量必須針對教學目標。如果教師在教學結束后的自編測驗沒有針對教學目標,那么就沒有測量到所想要測量的教學結果。比如某節(jié)語文課的教學目標是閱讀理解,而測量重點是詞匯和知識的記憶,這自然會造成目標和測量的不一致,這種測量是無效的。
(二)指導教學策略的選用
教學目標一旦確定后,教師就可以根據(jù)教學目標選擇和使用適當?shù)慕虒W策略。例如,如果教學目標側重知識或結果,則宜于選擇接受學習,與之相應的教學策略是講授教學;如果教學目標側重于過程或探索知識的經(jīng)驗,則宜于選擇發(fā)現(xiàn)學習,與之相應的教學策略是有指導的發(fā)現(xiàn)教學。
(三)指引學生學習
上課開始時,教師應該明確告知學生學習目標,這樣將有助于引導學生集中注意課中的重要信息,并對所教內(nèi)容產(chǎn)生預期。
二、教學目標的分類
布盧姆等人對教育目標分類進行了研究,并將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三大領域。
(一)認知目標
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分為知識、領會、應用、分析、綜合和評價等六個層次,后一級的認知教學目標必須以前面的等級為基礎。
1.知識
指對所學材料的記憶,包括對具體事實、方法、過程、概念和原理的回憶。其所要求的心理過程是記憶。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
2.領會
指把握所學材料的意義,這可以借助三種形式來表明對材料的領會。一是轉換,即胃自己的話或用不同于原先表達方式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釋,即對一項信息加以說明或概述;三是推斷,即能夠估計預期的后果,領會超越了單純的記憶,但仍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應用
指將所學材料應用于新的情境,包括概念、規(guī)則、方法、規(guī)律和理論的應用。這一層次以知識和領會為基礎發(fā)展而來,應用代表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
指能將材料分解成其構成成分并理解組織結構,包括對要素的分析(如一篇論文由幾個部分構成)、關系的分析(如因果關系分析)和組織原理的分析(如語法結構分折)。分析既要理解材料內(nèi)容,又要理解材料的結構,是一種比應用更高的智能水平。
5.綜合
指將先前所學的材料或所得的經(jīng)驗組合成新的整體,包括三個水平:用語言表達自己意見時表現(xiàn)的綜合(如發(fā)表一篇內(nèi)容獨特的演說或文章);處理事物時表現(xiàn)的綜合(如擬定一項操作計劃);推演抽象關系時表現(xiàn)出的綜合(如概括出一套抽象關系)。綜合目標所強調(diào)的是創(chuàng)造能力,需要產(chǎn)生新的模式或結構。
6.評價
指對所學材料(如論點的陳述、小說、詩歌以及研究報告等)作價值判斷的能力,包括按材料的內(nèi)在標準(如材料內(nèi)在組織的邏輯性)或外在標準(如材料對目標的適用性)。評價目標是最高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因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學習內(nèi)容,并需要基于明確標準的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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