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審計理論與方法
第六章 審計取證方法
第一節(jié) 審計取證模式
審計取證模式演變的三個階段:賬目基礎審計階段;制度基礎審計階段;風險基礎審計階段
知識點一、賬目基礎審計
指以經(jīng)濟業(yè)務、會計事項和賬目記錄為基礎,直接從會計資料的詳細審查入手收集有關審計證據(jù),從而形成審計意見和結論的一種審計取證模式。
知識點二、制度基礎審計
指從檢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入手,根據(jù)對內部控制評審的結果,確定實質性測試的審查范圍、數(shù)量和重點,根據(jù)檢查結果形成審計意見和結論的一種審計取證模式。
知識點三、風險基礎審計
指審計人員在對審計全過程中各種風險因素進行充分評估分析的基礎上,將風險控制方法融入傳統(tǒng)審計方法之中,進而獲取審計證據(jù),形成審計結論的一種審計取證模式。
第二節(jié) 審計取證的基本方法
第三節(jié) 審計取證的具體方法
知識點一、檢查
(一)檢查記錄或文件
(二)檢查有形資產
知識點二、觀察
即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經(jīng)濟活動或執(zhí)行的程序。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jù)僅限于觀察發(fā)生的時點。
知識點三、詢問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有關人員了解關于審計事項的信息。
知識點四、外部調查
即指向與審計事項有關的第三方進行調查。外部調查所取得的證據(jù)具有較高的可靠性。
(一)外部調查方式:現(xiàn)場調查與函證。
(二)外部調查內容
(2012中)下列關于函證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對于數(shù)額較大、有疑點的往來款項宜采用積極函證方法
B.審計人員收到復函后,無論何種情況都不可再次發(fā)函詢證
C.審計人員無需對函證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D.與積極函證相比,消極函證所取得的審計證據(jù)更可靠
答案: A
知識點五、重新計算
即指審計人員以手工方式或者使用信息技術對有關數(shù)據(jù)計算的正確性進行核對而取得審計證據(jù)的方法。
知識點六、重新操作
是指對有關業(yè)務程序或者控制活動獨立進行重新操作驗證。
知識點七、分析
一般而言,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都運用分析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趨勢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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