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絕對詞中的法
絕對詞中的法,是指在題目的選項中,有“都有”、“全部”、“任何”等比較絕對化的詞語,如果選錯誤選項,則此項多為正確答案;如果選正確選項,則可以直接排除,正確答案在剩余的選項中產生。在此類選擇正確選項的題目中,一般會有一到兩個選項包含絕對化的詞語,考生可以直接跳過這樣的選項,在其他選項中尋找正確答案。
(二)原則判定法
原則判定法是指,在大家掌握的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下,運用生活中基本的行為準則,根據事物產生、運行、發(fā)展的基本原理來進行解題的一種方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大部分法律的產生來源于它所存在的社會環(huán)境,來源于人們的日常生活,它的制定更多的遵循了人們日常的行為準則,符合當下社會事物運行的基本原理。作為社會的一員,我們對這些社會規(guī)范并不陌生,那么我們在解答題目時,不妨運用這些基本的生活原則,來找出正確的答案。
(三)去同存異法
這種解題技巧適用于考生對題目不能做出準確判斷的情況。當考生在閱讀完試題題干和所有選項后,如果發(fā)現選項中有內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將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別較大的選擇項,再將剩余的選項進行比較、判斷,最終確定符合題意的答案。這樣做的目的是縮小目標,提高答題的準確率。
(四)排除法
如果考生細心的話,便能夠發(fā)現排除法似乎適合于每一種題型。在這里,常識判斷題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觀題時,排除法便是最有效的解題方法之一,并且它也最適合于單項選擇題。在這部分題中,考生根據自己平時所掌握的知識,便會輕易的將最不適合題意的選項排除掉。甚至有些題可以直接將其他三項排除掉,選出正確答案。如果選項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一個。其實有些題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過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減小試題的難度,從而提高答題的正確率。
(五)最嚴重選拔法
最嚴重選拔法,是指題目的四個選項屬于同一類別的四種情形,一般適用于刑法考題??荚嚢?a title="公務員考試網" href='//0527wd.cn/gwy/' target='_blank' class='blue'>公務員考試網建議,考生即使無法律基礎,也可按常理推斷,選項中哪一種情形造成的后果最嚴重,如造成了死亡的結果或導致了最為嚴重的損失,考生可以此為據,選擇其中情節(jié)或結果最嚴重的一個作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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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