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志愿設置
1.為了減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中的風險,緩解考生填報志愿的心理壓力,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分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本科、???、本科第一批次(重點本科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普通本科院?;驅I(yè))、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獨立院校本科專業(yè)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yè))和高職(專科)批次。
3.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對口高職”)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yè)和專業(yè)服從調劑;并設置院校服從調劑。
4.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高職(???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4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5.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專業(yè))分七類:(1)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專業(yè);(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專業(yè)和區(qū)內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yè);(5)國家專項計劃院校;(6)地方專項計劃院校;(7)音樂專業(yè)、美術專業(yè)、舞蹈專業(yè)、體育專業(yè)及其他按藝術類分數線錄取的專業(yè)。
6.每個考生在提前單獨錄取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院校與專業(yè)(音樂、美術和舞蹈不得跨類混報)。
7.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屬院校(不含軍事院校)原則上為限報院校。
志愿填報
1.所有考生一律憑報名號和密碼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考生應依據自治區(qū)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yè)志愿,并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填報。
3.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市地招生辦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4.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qū)投放招生計劃的區(qū)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yè)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qū)招生辦提供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5.填報志愿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我區(qū)設置所有批次志愿統一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報。
6.志愿征集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信息公開,志愿征集方式和時間等公開。
7.自治區(qū)招生辦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將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通過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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