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繼續(xù)采用高校專項計劃招收來自于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符合我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要求的農村戶籍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一、領導機構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中的報考條件、材料審核、資格認定、簽約錄取等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qū)、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shù)剡B續(xù)三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成績排名在年級前5%以內,數(shù)學、英語學科成績突出,有志于從事對外貿易事業(yè)并具有培養(yǎng)潛質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三、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shù)為40人左右。
四、報名方式
考生需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郵寄紙質材料。在報名過程中,考生所在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xiàn),并按我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課程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fā)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為保證考生材料真實可信,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會監(jiān)督。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將所有信息填寫完整、檢查無誤后,再下載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并加蓋公章、掃描(或照相)上傳材料。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2、除遞交網上報名的所有材料外,考生還需郵寄以下材料:
《個人申請報告》:要求考生本人手書,內容中應全面闡述個人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體會、未來規(guī)劃及申請我校的理由等方面情況。字數(shù)不超過1500字(參照A4紙大小,三頁以內)。在申請報告結尾落款處請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張。
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證明材料須經考生所在中學蓋章確認。
請考生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A4標準),于2016年4月25日(以當?shù)剜]戳為準)之前用郵政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校專項計劃”字樣??忌f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隨時查看報名進展情況、材料審核結果、簽約結果等信息。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學校將聘請學科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材料詳實并能充分體現(xiàn)培養(yǎng)潛質的考生給予審核通過的資格。
材料審核通過并經所在省(區(qū)、市)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將獲得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簽約資格。
2、簽約:專家評審組根據材料審核情況提出擬簽約資格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簽約資格名單。簽約資格名單將于6月初公示,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du.cn)或報名系統(tǒng)進行查詢。
3、公示:簽約資格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我校不再郵寄書面認定協(xié)議,公示的認定結果將是錄取的最終依據。
六、報考及錄取
1、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忌鷳谖倚8咝m椨媱澱猩膶I(yè)范圍內填報專業(yè)志愿,填報志愿方式和填報志愿時間以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的規(guī)定為準。
2、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分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下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江蘇省考生的高考投檔分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3、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報考志愿、高考投檔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決定錄取與否。
七、信息公開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實行完全信息公開制度,材料審核通過名單、簽約資格名單以及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我校公示的時間和網址如下:
材料審核通過名單公示時間為5月下旬,公示網址:zhaosheng.uibe.edu.cn;
簽約資格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6月上旬,公示網址:zhaosheng.uibe.edu.cn;
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7月30日,公示網址:zhaosheng.uibe.edu.cn.
八、監(jiān)督機制與申訴渠道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申訴。(紀檢監(jiān)察電子郵箱:jc@uibe.edu.cn電話:010-64492163)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
4、對在推薦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guī)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將進行通報批評,并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采取相關措施。對在報名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將取消考生簽約及錄取資格,并通報其所在中學和相應省市教育主管部門。
九、咨詢方式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問題,請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lián)系:
咨詢電話:010-64492178
傳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
十、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
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財政學、投資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保險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經濟統(tǒng)計學、法學、西班牙語、商務英語、公共事業(yè)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電子商務、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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