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2016年單獨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章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南大學2016年繼續(xù)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單獨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且滿足下列條件:
㈠符合2016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㈣高中三年前五個學期期末成績排名在年級前10%。
二、選拔程序
㈠報名。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報名,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填寫我校志愿,并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或上傳以下材料:
1.個人陳述(系統(tǒng)中個人陳述對話框處填寫)。
2.中學推薦信的照片或掃描件,推薦信需詳實評價考生的綜合表現,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3.申請表中成績信息所列各學期期末具有年級排名的成績單的照片或掃描件,須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4.如有獲獎或學科特長材料須在個人陳述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㈡申請表上傳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請下載打印考生填寫完整的報名申請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字蓋章,之后將報名申請表照片或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考生報名信息填寫和材料上傳完成,提交確認后即完成報名。我校不接受考生紙質報名材料。
網上報名信息及上傳材料必須齊全、完整和真實,否則申請無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個人的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㈢有關省(區(qū)、市)完成考生資格初審后,我校組織專家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三、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面向全國招生,計劃單列,招生計劃220人。
根據各省(區(qū)、市)獲得錄取資格的考生數按照相應比例制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四、錄取辦法
㈠志愿填報
獲得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省(區(qū)、市)有關規(guī)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單獨填報志愿。志愿填報錯誤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㈡錄取原則
1.錄取辦法。按照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對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對應科類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高考成績(含優(yōu)惠分,以下同)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2.錄取專業(yè)確定原則。
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計劃見附件。
⑵按照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高考成績擇優(yōu)確定專業(yè),高考成績相同時,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yōu)先,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外語成績高者優(yōu)先,外語成績仍相同時,文史類或理工類各專業(yè)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
⑶對未能滿足專業(yè)志愿,填報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yè)調劑,填報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五、監(jiān)督機制
我校的招生考試監(jiān)察辦公室,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落實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guī)定。
六、聯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校本部第二辦公樓301室)
郵編:410083
咨詢電話:0731-88830995
傳真:0731-88830630
電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監(jiān)督電話:0731-88879252,88876771
七、本招生簡章由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中南大學2016年單獨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計劃表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招生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四 | 文史類 | 10 | 5300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 | 文史類 | 5 | 5000 |
030301 | 社會學 | 四 | 文史類 | 10 | 5000 |
120403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四 | 文史類 | 5 | 5000 |
050201 | 英語 | 四 | 文理兼招 | 10 | 5300 |
030101K | 法學 | 四 | 文理兼招 | 10 | 5500 |
101101 | 護理學 | 四 | 文理兼招 | 10 | 6000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 | 理工類 | 10 | 5300 |
070202 | 應用物理學 | 四 | 理工類 | 5 | 5300 |
070302 | 應用化學 | 四 | 理工類 | 10 | 5300 |
082502 | 環(huán)境工程 | 四 | 理工類 | 5 | 6500 |
080102 | 工程力學 | 四 | 理工類 | 5 | 5500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 | 理工類 | 5 | 6500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學 | 四 | 理工類 | 10 | 5300 |
081201 | 測繪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5500 |
081401 | 地質工程 | 四 | 理工類 | 5 | 3600 |
081403 | 資源勘查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3600 |
070801 | 地球物理學 | 四 | 理工類 | 10 | 3600 |
082601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5500 |
081501 | 采礦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3600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5500 |
081503 | 礦物加工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3600 |
080406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5500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5500 |
080902 | 軟件工程 | 四 | 理工類 | 10 | 8950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 | 四 | 理工類 | 5 | 5300 |
合計 | 220 |
注:學費標準以當年省物價部門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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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