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①遵循格式,寫全事項;②主旨鮮明,闡述精當;③敘事清楚,材料真實;④依法說理,折服有力;⑤語言精確,樸實莊重。
法律文書在敘述事實時的要求
①寫清事實的基本要素;②關鍵情節(jié)具體敘述;③因果關系交代清楚;④爭執(zhí)焦點抓準記清;⑤財物數(shù)量記敘確切;⑥敘述事實平實有序;⑦材料選擇真實典型。
法律文書敘述事實主要應寫明的要素
刑事案件法律文書敘述事實時要求寫明作案(指構成犯罪的事實)的時間、地點、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動機、情節(jié)、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態(tài)度以及證據(jù)等。民事、行政類案件的案情敘述則圍繞當事人各方的糾紛事實來記敘,包括糾紛的內容及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人物,糾紛的發(fā)展過程(起因、過程、結局),各方的爭執(zhí)意見以及證據(jù)。
法律文書闡述理由的基本要求
①列舉事實證據(jù)確鑿;②分析受理以法為據(jù);③據(jù)案引法,據(jù)法論理;④前后照應,通領全文。
法律文書對引證法律的基本要求
①引證法律要有針對性,針對案情引用外延較小,恰恰適合于本案的內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條款項的,應引到條下的款或項;③在不影響文字表述的情況下,盡可能引出法律的條文,但應注意條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斷章取義;④在有關刑事的法律文書中,應先引用我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后引用我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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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