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證書、授權證書、委任書
國書是國家元首為了派遣或召回使節(jié)向接受國元首發(fā)出的正式文書,分為派遣國書和召回國書兩種。目前,由于禮節(jié)的簡化,在外交實踐中,已可將召回國書合并于派遣國書之中。我國即采取此種做法。
全權證書,是授予代表以全權,由其代表國家或政府進行談判、簽署條約、協(xié)定,或出席國際會議的證件。全權證書由政府首腦或外交部長簽署。授權證書,是政府部門首長指派代表,代表本部門進行談判、簽署條約性文件或出席國際會議所出具的證件,由政府有關部門首長簽署。領事任命書和領事證書,是關于領事職務的證件。
委任書,是委派國家特例或政府特使,參加駐在國特定活動的證件,由國家元首簽署。委托書,是委托駐外使節(jié)代表政府部門簽署協(xié)議的證件,由政府有關部門首長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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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